河北金力隔膜研发生产华东总部基地项目(一期)

审批
安徽-合肥-肥西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1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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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0123MA8P7PD037徐勇
杨建******县
官亭镇工业聚集区团结**侧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金力隔膜****基地项目(一期)****
2021版本:053-塑料制品业C2921-C2921-塑料薄膜制造
******县 ******县
经度:116.890000 纬度: 31.819167******分局
2023-02-20
环建审〔2023〕2009号****0123MA8P7PD037001Y
2025-05-09309140
1320****
****0123MA8P7PD037****
****0123MA8P7PD037******公司
****0100MA8P8N9Q062025-04-01
2025-04-012025-05-06
2025-10-112025-11-07
https://www.****.com/gs/detail/1?id=51011LEYgv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仙剑
无变动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5亿平方米隔膜基膜及15亿平方米涂覆膜本次阶段性建设产能为11.25亿平方米隔膜基膜及11.25亿平方米涂覆膜
本次验收为阶段性验收,验收范围为11.25亿平方米隔膜基膜及11.25亿平方米涂覆膜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上料-挤出-冷却成型-双向拉伸-萃取-干燥-横向拉伸-热定型-收卷-分切-涂布(配料-投料-制浆)-烘干-分切-检测-入库;上料-挤出-冷却成型-双向拉伸-萃取-干燥-横向拉伸-热定型-收卷-分切-涂布(配料-投料-制浆)-烘干-分切-检测-入库;
无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挤出线上料在密闭空间内操作,产生的粉尘集中收集,经布袋除尘装置(TA001~TA004)净化处理后通过4根不低于15米高排气简(DA001~DA004)达标排放;挤出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集气罩集中收集,经静电除油+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5-TA008)净化处理后通过4根不低于15米高排气简(DA005~DA008)达标排放;萃取、干燥工序废气、精不凝气、二氯甲烷储罐呼吸气集中收集,经2套二氯甲烷回收装置(工艺:冷凝回收+膜分离+树脂纤维吸附+水蒸气解析+冷凝回收)(TA009、TA010)进行净化处理,尾气通过2根不低于15米高排气简(DA009、DA010)达标排放,回收的二氯甲烷回用于生产;项目**7台4t/h蒸汽锅炉(6用1备)为动力车间提供热源,以市政管道天然气为燃料,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方式,燃烧废气通过1根不低于8米高排气简(DA011)达标排放;涂覆生产线配料投料工序在密闭空间内操作,产生的粉尘集中收集,经布袋除尘装置(TA018、TA019)净化处理后,通过2根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DA012、DA013)达标排放;危废库废气通过局部密闭微负压集中收集,经1套二级活性炭爱附装置(TA020)净化处理后通过1根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DA014)达标排放;食堂餐饮油烟经高效油烟净化器净化处理后通过专用油烟管道引至楼顶排放,按环保相关要求对所有废气排放口进行规范化设置。厂区自建2套污水处理设施对车间设备清洗废水、实验室检测废水、厂区初期雨水进行收集和净化处理,污水处理设施采用“调节池+混凝沉淀+强氧化剂氧化+沉淀”处理工艺,单套设施设计处理能力30t/d,解析废水经汽提+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预处理,上述废水经相应处理后与经化粪池、隔油池、沉淀池预处理的职工生活污水、食堂餐饮废水、纯水及软水制备产生的浓排水、锅炉排污水、循环冷却水排水、冷冻水等一并按要求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进行集中深度处理。****处理站排口及厂区污水总排口进行规范化设置,1#生产厂房主线上料粉尘:3-4号线项目上料位于微负压密闭车间,产生的上料粉尘经管道收集后进入1套滤筒除尘器处理(TA001),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2#排气筒/DA002);2#生产厂房主线上料粉尘:项目上料位于微负压密闭车间,产生的上料粉尘经管道收集后进入2套滤筒除尘器处理(TA003、TA004),处理后通过2根15m高排气筒排放(3#排气筒/DA003、4#排气筒/DA004);1#生产厂房3-4号挤出废气设置集气罩(2个)收集,拉伸废气经密闭收集后,分别经过2套静电除油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5、TA006)处理,由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2#生产厂房挤出、拉伸废气:项目挤出废气通过设置集气罩(4个)收集,项目拉伸废气经密闭(2个密闭间)收集后,分别通过2套静电除油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7#排气筒/DA007、8#排气筒/DA008);1#生产厂房3-4号线二氯甲烷废气由密闭管道收集后通过一套二氯甲烷废气回收装置(冷凝回收+膜分离+树脂纤维吸附+水蒸气解析+冷凝回收,TA009)回收利用,二氯甲烷回收线尾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2#生产厂房二氯甲烷废气、动力站二中萃取、干燥废气、精馏不凝气、二氯甲烷储罐呼吸气:萃取、干燥废气、精馏不凝气、二氯甲烷储罐呼吸气由密闭管道收集后通过一套二氯甲烷废气回收装置(冷凝回收+膜分离+树脂纤维吸附+水蒸气解析+冷凝回收,TA010)回收利用,二氯甲烷回收线尾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项目锅炉设置低氮燃烧器,废气经收集管道收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1#生产厂房涂覆线配料粉尘、投料粉尘:项目配料、投料位于微负压密闭车间,产生的配料粉尘、投料粉尘经管道收集后进入滤筒除尘器处理(TA018),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2#生产厂房涂覆线配料粉尘、投料粉尘:项目配料、投料位于微负压密闭车间,产生的配料粉尘、投料粉尘经管道收集后进入滤筒除尘器处理(TA019),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危废暂存间废气:危废暂存间内部设置密闭微负压区域,产生的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20)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14#排气筒/DA014);厂区初期雨水、检测废水分别进入2套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收集和净化处理,1#、2#污水处理设施采用“调节池+混凝沉淀+中和反应器+**度空气催化氧化处理器+沉淀”处理工艺,单套设施设计处理能力80t/d;2#厂房解析废水经汽提+曝气进行预处理,处理后经化粪池、沉淀池预处理的职工生活污水、纯水及软水制备产生的浓排水、锅炉排污水、循环冷却水排水、冷冻水等经市政污水管****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
挤出废气治理措施优化(与环评阶段相比,实际生产过程中发现拉伸过程中也会产生部分无组织废气,因此设计密闭间收集+1套静电除油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布袋调整为滤筒除尘器(与环评阶段相比,上料粉尘处理措施由布袋除尘器调整为滤筒除尘器。因为滤筒除尘器更擅长处理微细粉尘且结构紧凑,因此选择滤筒除尘器);污水处理工艺发生调整(与环评相比,污水站运行需要使用硫酸、双氧水和氢氧化钠。这三类药品属于危化管理名录。因公司危化库还没有到位,危化使用手续还不能办结,影**处理正常运行。危化品管控政策越来越严格,危化品的使用成本会越来越高。****公司委托****对于废水处理工艺进行改造,具体处理工艺为:生产污水排放经过管道收集后进入调节池,进行水质水量的调节,调节池出水经过泵将污水提升至脱白反应器,在反应器中投加脱白剂聚合硫酸铁,通过脱白剂聚合硫酸铁的作用,将污水中含有的铝离子或其络合物以沉淀形式去除,脱白反应器出水进入一段氧化,经过底部的曝气,提高污水的生化性同时将大分子污染物断链成为小分子污染物,出水进入**度空气催化氧化处理器,利用微生物的作用进一步去除污水中的污染物,**度空气催化氧化处理器出水进入沉淀池,经过沉淀后达标排放。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橡胶和塑料制品工业》(HJ HJ1122—2020)附录A中表A.4(塑料制品工业排污单位废水污染防治可行技术参考表),综合废水处理设施的推荐可行性技术有:预处理设施:调节、隔油、沉淀 生化处理设施:厌氧、厌氧-好氧、兼性-好氧、氧化沟、生物转盘 深度处理设施:高级氧化、生物滤池、混凝沉淀(或澄清)、过滤、 活性炭吸附、超滤、反渗透等,实际建设的**度空气催化氧化处理器工艺属于生化处理,在综合废水处理设施的推荐可行性技术范围之内;解析废水处理工艺“汽提+活性炭吸附装置”改变为“汽提+曝气”。与环评相比。为了提高厂区液态二氯甲烷回收利用率,****公司委托****对现有解析废水处理措施进行升级,提高二氯甲烷回收效率。曝气工艺为将油水分离器中的含有二氯的水溢流到曝气槽,曝气槽由温度传感器控制蒸汽进气阀门的开关,同时曝气风机一直在工作;将液态的二氯甲烷高温进行挥发,挥发的二氯再回到负压的缓冲罐进行回收利用,以减少二氯甲烷在水中的浓度)。项目已于2025年9月12日****在**市主持召开了《******金力隔膜****基地项目(一期)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说明》进行论证。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危险废物(静电除油器废油、废活性炭、废分离膜、废树脂、含石蜡油滤渣、废油膜、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暂存于厂区北侧746.15m2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资质单位处置,废石蜡油暂存于厂区石蜡油暂存罐,过滤后回用于生产;一般固体废物(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反渗透膜、废离子交换树脂)暂存于厂区东北侧487m2一般固废暂存间,****公司回收利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废含油抹布及手套、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进行处置危险废物(废润滑油、废油墨、含石蜡油滤渣、废活性炭、废分离膜、废树脂、废石蜡油、废含油抹布及手套、废润滑油、静电除油器废油、废滤芯、废脱色沙)暂存于厂区北侧746.15m2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公司处置和光大绿色环保固废****公司处置,废石蜡油暂存于厂区石蜡油暂存罐,过滤后回用于生产;一般固体废物(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反渗透膜、废离子交换树脂)暂存于2#车间南侧一般固废暂存区域,****公司回收利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进行处置
与环评相比,项目危废种类增加,企业为了提高石蜡油回收利用率,在回收过程中会使用到滤芯、脱色沙等,此过程会产生废滤芯、废脱色沙。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7.703 0 0 0 7.703 7.703
0 17.99 0 0 0 17.99 17.99
0 1.55 0 0 0 1.55 1.55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3292 1.1192 4.554 0 0 1.448 1.119 /
0.5148 4.536 5.3387 0 0 5.051 4.536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2#自建污水处理设施 ****处理厂接管要求(未做规定的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二氯甲烷污染物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1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限值 2#污水处理设施采用“调节池+混凝沉淀+中和反应器+**度空气催化氧化处理器+沉淀”处理工艺,单套设施设计处理能力80t/d 项目区在2025年4月20日和2025年4月29日验收监测期间,测得厂区污水总排口的pH日平均值在6.9-8.1区间;COD日平均值为140.5mg/L和139mg/L,小于380mg/L;BOD5日平均值为40.8mg/L和39.5mg/L,小于180mg/L;氨氮日平均值为12.1mg/L和11.7mg/L,小于20mg/L;SS日平均值为29.3mg/L和28.8mg/L,小于200mg/L;二氯甲烷平均值为0.135mg/L和0.167mg/L,动植物油日平均值为7.993mg/L和7.675mg/L,小于100mg/L;二氯甲烷平均浓度为0.136mg/L和0.167mg/L。小于0.2mg/L。厂区自建污水处理口pH日平均值在7.2-8.2区间;COD日平均值为122.3mg/L和112.8mg/L,小于380mg/L;BOD5日平均值为40.8mg/L和39.5mg/L,小于180mg/L;SS日平均值为15.5mg/L和12.3mg/L,小于200mg/L;解析废水pH日平均值在7.2-8.2区间,二氯甲烷平均浓度为0.138mg/L、0.151mg/L,小于0.2mg/L。综上本项目所有废水污染物浓度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限值、《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处理厂接管要求,属于达标排放
2 2#解析废水处理设施 废水经处理****处理厂接管要求(未做规定的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二氯甲烷污染物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1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限值 2#厂房解析废水由汽提+活性炭吸附装置变为汽提+曝气处理 项目区在2025年4月20日和2025年4月29日验收监测期间,测得厂区污水总排口的pH日平均值在6.9-8.1区间;COD日平均值为140.5mg/L和139mg/L,小于380mg/L;BOD5日平均值为40.8mg/L和39.5mg/L,小于180mg/L;氨氮日平均值为12.1mg/L和11.7mg/L,小于20mg/L;SS日平均值为29.3mg/L和28.8mg/L,小于200mg/L;二氯甲烷平均值为0.135mg/L和0.167mg/L,动植物油日平均值为7.993mg/L和7.675mg/L,小于100mg/L;二氯甲烷平均浓度为0.136mg/L和0.167mg/L。小于0.2mg/L。厂区自建污水处理口pH日平均值在7.2-8.2区间;COD日平均值为122.3mg/L和112.8mg/L,小于380mg/L;BOD5日平均值为40.8mg/L和39.5mg/L,小于180mg/L;SS日平均值为15.5mg/L和12.3mg/L,小于200mg/L;解析废水pH日平均值在7.2-8.2区间,二氯甲烷平均浓度为0.138mg/L、0.151mg/L,小于0.2mg/L。综上本项目所有废水污染物浓度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限值、《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处理厂接管要求,属于达标排放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1#生产厂房主线上料粉尘 项目产生的颗粒物、单位产品的废非甲烷总烃排放量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特别排放限值及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挤出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4812.6-2024)表1中标准,二氯甲烷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表6废气中有机特征污染物及排放限值,天然气燃烧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特别排放限值,其中NOx按照**省大气办关于印发《**省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皖大气办[2020]2号)中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高于50mg/m3的规定执行,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参照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1#生产厂房主线上料粉尘:3-4号线项目上料位于微负压密闭车间,产生的上料粉尘经管道收集后进入1套滤筒除尘器处理(TA002),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2#排气筒/DA002) 项目区在2025年4月19日-2025年4月25日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2#排气筒出口污染物颗粒物最大浓度为6.3mg/m3,小于其标准限值20mg/m3;该项目3#排气筒出口污染物颗粒物最大浓度为1.7mg/m3,小于其标准限值20mg/m3;该项目4#排气筒出口污染物颗粒物最大浓度为7.7mg/m3,小于其标准限值20mg/m3;该项目6#排气筒出口污染物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为8.58mg/m3,小于其标准限值40mg/m3;该项目7#排气筒出口污染物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为9.10mg/m3,小于其标准限值40mg/m3;该项目8#排气筒出口污染物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为8.67mg/m3,小于其标准限值40mg/m3;该项目9#排气筒出口污染物二氯甲烷未检出;该项目9#排气筒出口污染物二氯甲烷最大浓度为96.6mg/m3,小于其标准限值100mg/m3;该项目11#排气筒出口污染物颗粒物、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6.9mg/m3、25mg/m3;小于其标准排放限值20mg/m3、50mg/m3,二氧化硫未检出;该项目12#排气筒出口污染物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1.7mg/m3;小于其标准排放限值20mg/m3。该项目13#排气筒出口污染物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8.0mg/m3;小于其标准排放限值20mg/m3。该项目14#排气筒出口污染物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为2.66mg/m3,二氯甲烷未检出。 无组织废气总悬浮物颗粒物最大浓度为0.373mg/m3、非甲烷总烃浓度为2.3mg/m3,小于其标准限值1.0mg/m3、6.0mg/m3。厂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为1.96mg/m3,小于其标准限值4.0mg/m3
2 2#生产厂房挤出、拉伸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颗粒物、单位产品的废非甲烷总烃排放量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特别排放限值及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挤出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4812.6-2024)表1中标准,二氯甲烷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表6废气中有机特征污染物及排放限值,天然气燃烧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特别排放限值,其中NOx按照**省大气办关于印发《**省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皖大气办[2020]2号)中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高于50mg/m3的规定执行,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参照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项目挤出废气通过设置集气罩(4个)收集,项目拉伸废气经密闭(2个密闭间)收集后,分别通过2套静电除油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9、TA010)处理后通过2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项目区在2025年4月19日-2025年4月25日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2#排气筒出口污染物颗粒物最大浓度为6.3mg/m3,小于其标准限值20mg/m3;该项目3#排气筒出口污染物颗粒物最大浓度为1.7mg/m3,小于其标准限值20mg/m3;该项目4#排气筒出口污染物颗粒物最大浓度为7.7mg/m3,小于其标准限值20mg/m3;该项目6#排气筒出口污染物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为8.58mg/m3,小于其标准限值40mg/m3;该项目7#排气筒出口污染物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为9.10mg/m3,小于其标准限值40mg/m3;该项目8#排气筒出口污染物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为8.67mg/m3,小于其标准限值40mg/m3;该项目9#排气筒出口污染物二氯甲烷未检出;该项目9#排气筒出口污染物二氯甲烷最大浓度为96.6mg/m3,小于其标准限值100mg/m3;该项目11#排气筒出口污染物颗粒物、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6.9mg/m3、25mg/m3;小于其标准排放限值20mg/m3、50mg/m3,二氧化硫未检出;该项目12#排气筒出口污染物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1.7mg/m3;小于其标准排放限值20mg/m3。该项目13#排气筒出口污染物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8.0mg/m3;小于其标准排放限值20mg/m3。该项目14#排气筒出口污染物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为2.66mg/m3,二氯甲烷未检出。 无组织废气总悬浮物颗粒物最大浓度为0.373mg/m3、非甲烷总烃浓度为2.3mg/m3,小于其标准限值1.0mg/m3、6.0mg/m3。厂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为1.96mg/m3,小于其标准限值4.0mg/m3
3 1#生产厂房3-4号线二氯甲烷废气回收装置 本项目产生的颗粒物、单位产品的废非甲烷总烃排放量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特别排放限值及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挤出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4812.6-2024)表1中标准,二氯甲烷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表6废气中有机特征污染物及排放限值,天然气燃烧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特别排放限值,其中NOx按照**省大气办关于印发《**省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皖大气办[2020]2号)中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高于50mg/m3的规定执行,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参照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1#生产厂房3-4号线二氯甲烷废气由密闭管道收集后通过一套二氯甲烷废气回收装置(冷凝回收+膜分离+树脂纤维吸附+水蒸气解析+冷凝回收,TA011)回收利用,二氯甲烷回收线尾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项目区在2025年4月19日-2025年4月25日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2#排气筒出口污染物颗粒物最大浓度为6.3mg/m3,小于其标准限值20mg/m3;该项目3#排气筒出口污染物颗粒物最大浓度为1.7mg/m3,小于其标准限值20mg/m3;该项目4#排气筒出口污染物颗粒物最大浓度为7.7mg/m3,小于其标准限值20mg/m3;该项目6#排气筒出口污染物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为8.58mg/m3,小于其标准限值40mg/m3;该项目7#排气筒出口污染物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为9.10mg/m3,小于其标准限值40mg/m3;该项目8#排气筒出口污染物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为8.67mg/m3,小于其标准限值40mg/m3;该项目9#排气筒出口污染物二氯甲烷未检出;该项目9#排气筒出口污染物二氯甲烷最大浓度为96.6mg/m3,小于其标准限值100mg/m3;该项目11#排气筒出口污染物颗粒物、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6.9mg/m3、25mg/m3;小于其标准排放限值20mg/m3、50mg/m3,二氧化硫未检出;该项目12#排气筒出口污染物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1.7mg/m3;小于其标准排放限值20mg/m3。该项目13#排气筒出口污染物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8.0mg/m3;小于其标准排放限值20mg/m3。该项目14#排气筒出口污染物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为2.66mg/m3,二氯甲烷未检出。 无组织废气总悬浮物颗粒物最大浓度为0.373mg/m3、非甲烷总烃浓度为2.3mg/m3,小于其标准限值1.0mg/m3、6.0mg/m3。厂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为1.96mg/m3,小于其标准限值4.0mg/m3
4 2#生产厂房二氯甲烷气体回收装置 本项目产生的颗粒物、单位产品的废非甲烷总烃排放量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特别排放限值及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挤出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4812.6-2024)表1中标准,二氯甲烷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表6废气中有机特征污染物及排放限值,天然气燃烧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特别排放限值,其中NOx按照**省大气办关于印发《**省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皖大气办[2020]2号)中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高于50mg/m3的规定执行,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参照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2#生产厂房二氯甲烷废气、动力站二中萃取、干燥废气、精馏不凝气、二氯甲烷储罐呼吸气:萃取、干燥废气、精馏不凝气、二氯甲烷储罐呼吸气由密闭管道收集后通过一套二氯甲烷废气回收装置(冷凝回收+膜分离+树脂纤维吸附+水蒸气解析+冷凝回收,TA012)回收利用,二氯甲烷回收线尾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项目区在2025年4月19日-2025年4月25日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2#排气筒出口污染物颗粒物最大浓度为6.3mg/m3,小于其标准限值20mg/m3;该项目3#排气筒出口污染物颗粒物最大浓度为1.7mg/m3,小于其标准限值20mg/m3;该项目4#排气筒出口污染物颗粒物最大浓度为7.7mg/m3,小于其标准限值20mg/m3;该项目6#排气筒出口污染物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为8.58mg/m3,小于其标准限值40mg/m3;该项目7#排气筒出口污染物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为9.10mg/m3,小于其标准限值40mg/m3;该项目8#排气筒出口污染物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为8.67mg/m3,小于其标准限值40mg/m3;该项目9#排气筒出口污染物二氯甲烷未检出;该项目9#排气筒出口污染物二氯甲烷最大浓度为96.6mg/m3,小于其标准限值100mg/m3;该项目11#排气筒出口污染物颗粒物、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6.9mg/m3、25mg/m3;小于其标准排放限值20mg/m3、50mg/m3,二氧化硫未检出;该项目12#排气筒出口污染物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1.7mg/m3;小于其标准排放限值20mg/m3。该项目13#排气筒出口污染物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8.0mg/m3;小于其标准排放限值20mg/m3。该项目14#排气筒出口污染物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为2.66mg/m3,二氯甲烷未检出。 无组织废气总悬浮物颗粒物最大浓度为0.373mg/m3、非甲烷总烃浓度为2.3mg/m3,小于其标准限值1.0mg/m3、6.0mg/m3。厂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为1.96mg/m3,小于其标准限值4.0mg/m3
5 天然气燃烧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颗粒物、单位产品的废非甲烷总烃排放量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特别排放限值及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挤出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4812.6-2024)表1中标准,二氯甲烷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表6废气中有机特征污染物及排放限值,天然气燃烧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特别排放限值,其中NOx按照**省大气办关于印发《**省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皖大气办[2020]2号)中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高于50mg/m3的规定执行,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参照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天然气燃烧废气:项目锅炉设置低氮燃烧器(TA011-TA012),废气经收集管道收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项目区在2025年4月19日-2025年4月25日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2#排气筒出口污染物颗粒物最大浓度为6.3mg/m3,小于其标准限值20mg/m3;该项目3#排气筒出口污染物颗粒物最大浓度为1.7mg/m3,小于其标准限值20mg/m3;该项目4#排气筒出口污染物颗粒物最大浓度为7.7mg/m3,小于其标准限值20mg/m3;该项目6#排气筒出口污染物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为8.58mg/m3,小于其标准限值40mg/m3;该项目7#排气筒出口污染物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为9.10mg/m3,小于其标准限值40mg/m3;该项目8#排气筒出口污染物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为8.67mg/m3,小于其标准限值40mg/m3;该项目9#排气筒出口污染物二氯甲烷未检出;该项目9#排气筒出口污染物二氯甲烷最大浓度为96.6mg/m3,小于其标准限值100mg/m3;该项目11#排气筒出口污染物颗粒物、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6.9mg/m3、25mg/m3;小于其标准排放限值20mg/m3、50mg/m3,二氧化硫未检出;该项目12#排气筒出口污染物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1.7mg/m3;小于其标准排放限值20mg/m3。该项目13#排气筒出口污染物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8.0mg/m3;小于其标准排放限值20mg/m3。该项目14#排气筒出口污染物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为2.66mg/m3,二氯甲烷未检出。 无组织废气总悬浮物颗粒物最大浓度为0.373mg/m3、非甲烷总烃浓度为2.3mg/m3,小于其标准限值1.0mg/m3、6.0mg/m3。厂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为1.96mg/m3,小于其标准限值4.0mg/m3
6 1#生产厂房涂覆线配料粉尘、投料粉尘 本项目产生的颗粒物、单位产品的废非甲烷总烃排放量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特别排放限值及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挤出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4812.6-2024)表1中标准,二氯甲烷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表6废气中有机特征污染物及排放限值,天然气燃烧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特别排放限值,其中NOx按照**省大气办关于印发《**省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皖大气办[2020]2号)中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高于50mg/m3的规定执行,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参照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1#生产厂房涂覆线配料粉尘、投料粉尘:项目配料、投料位于微负压密闭车间,产生的配料粉尘、投料粉尘经管道收集后进入滤筒除尘器处理(TA018),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12#排气筒/DA012),风机风量为11000m3/h 1#生产厂房涂覆线配料粉尘、投料粉尘:项目配料、投料位于微负压密闭车间,产生的配料粉尘、投料粉尘经管道收集后进入滤筒除尘器处理(TA013),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12#排气筒/DA012),风机风量为11000m3/h 项目区在2025年4月19日-2025年4月25日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2#排气筒出口污染物颗粒物最大浓度为6.3mg/m3,小于其标准限值20mg/m3;该项目3#排气筒出口污染物颗粒物最大浓度为1.7mg/m3,小于其标准限值20mg/m3;该项目4#排气筒出口污染物颗粒物最大浓度为7.7mg/m3,小于其标准限值20mg/m3;该项目6#排气筒出口污染物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为8.58mg/m3,小于其标准限值40mg/m3;该项目7#排气筒出口污染物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为9.10mg/m3,小于其标准限值40mg/m3;该项目8#排气筒出口污染物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为8.67mg/m3,小于其标准限值40mg/m3;该项目9#排气筒出口污染物二氯甲烷未检出;该项目9#排气筒出口污染物二氯甲烷最大浓度为96.6mg/m3,小于其标准限值100mg/m3;该项目11#排气筒出口污染物颗粒物、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6.9mg/m3、25mg/m3;小于其标准排放限值20mg/m3、50mg/m3,二氧化硫未检出;该项目12#排气筒出口污染物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1.7mg/m3;小于其标准排放限值20mg/m3。该项目13#排气筒出口污染物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8.0mg/m3;小于其标准排放限值20mg/m3。该项目14#排气筒出口污染物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为2.66mg/m3,二氯甲烷未检出。 无组织废气总悬浮物颗粒物最大浓度为0.373mg/m3、非甲烷总烃浓度为2.3mg/m3,小于其标准限值1.0mg/m3、6.0mg/m3。厂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为1.96mg/m3,小于其标准限值4.0mg/m3
7 2#生产厂房涂覆线配料粉尘、投料粉尘 本项目产生的颗粒物、单位产品的废非甲烷总烃排放量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特别排放限值及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挤出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4812.6-2024)表1中标准,二氯甲烷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表6废气中有机特征污染物及排放限值,天然气燃烧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特别排放限值,其中NOx按照**省大气办关于印发《**省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皖大气办[2020]2号)中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高于50mg/m3的规定执行,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参照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2#生产厂房涂覆线配料粉尘、投料粉尘:项目配料、投料位于微负压密闭车间,产生的配料粉尘、投料粉尘经管道收集后进入滤筒除尘器处理(TA014),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项目区在2025年4月19日-2025年4月25日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2#排气筒出口污染物颗粒物最大浓度为6.3mg/m3,小于其标准限值20mg/m3;该项目3#排气筒出口污染物颗粒物最大浓度为1.7mg/m3,小于其标准限值20mg/m3;该项目4#排气筒出口污染物颗粒物最大浓度为7.7mg/m3,小于其标准限值20mg/m3;该项目6#排气筒出口污染物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为8.58mg/m3,小于其标准限值40mg/m3;该项目7#排气筒出口污染物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为9.10mg/m3,小于其标准限值40mg/m3;该项目8#排气筒出口污染物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为8.67mg/m3,小于其标准限值40mg/m3;该项目9#排气筒出口污染物二氯甲烷未检出;该项目9#排气筒出口污染物二氯甲烷最大浓度为96.6mg/m3,小于其标准限值100mg/m3;该项目11#排气筒出口污染物颗粒物、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6.9mg/m3、25mg/m3;小于其标准排放限值20mg/m3、50mg/m3,二氧化硫未检出;该项目12#排气筒出口污染物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1.7mg/m3;小于其标准排放限值20mg/m3。该项目13#排气筒出口污染物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8.0mg/m3;小于其标准排放限值20mg/m3。该项目14#排气筒出口污染物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为2.66mg/m3,二氯甲烷未检出。 无组织废气总悬浮物颗粒物最大浓度为0.373mg/m3、非甲烷总烃浓度为2.3mg/m3,小于其标准限值1.0mg/m3、6.0mg/m3。厂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为1.96mg/m3,小于其标准限值4.0mg/m3
8 危废暂存间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颗粒物、单位产品的废非甲烷总烃排放量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特别排放限值及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挤出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4812.6-2024)表1中标准,二氯甲烷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表6废气中有机特征污染物及排放限值,天然气燃烧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特别排放限值,其中NOx按照**省大气办关于印发《**省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皖大气办[2020]2号)中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高于50mg/m3的规定执行,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参照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危废暂存间废气:危废暂存间内部设置密闭微负压区域,产生的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15)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项目区在2025年4月19日-2025年4月25日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2#排气筒出口污染物颗粒物最大浓度为6.3mg/m3,小于其标准限值20mg/m3;该项目3#排气筒出口污染物颗粒物最大浓度为1.7mg/m3,小于其标准限值20mg/m3;该项目4#排气筒出口污染物颗粒物最大浓度为7.7mg/m3,小于其标准限值20mg/m3;该项目6#排气筒出口污染物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为8.58mg/m3,小于其标准限值40mg/m3;该项目7#排气筒出口污染物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为9.10mg/m3,小于其标准限值40mg/m3;该项目8#排气筒出口污染物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为8.67mg/m3,小于其标准限值40mg/m3;该项目9#排气筒出口污染物二氯甲烷未检出;该项目9#排气筒出口污染物二氯甲烷最大浓度为96.6mg/m3,小于其标准限值100mg/m3;该项目11#排气筒出口污染物颗粒物、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6.9mg/m3、25mg/m3;小于其标准排放限值20mg/m3、50mg/m3,二氧化硫未检出;该项目12#排气筒出口污染物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1.7mg/m3;小于其标准排放限值20mg/m3。该项目13#排气筒出口污染物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8.0mg/m3;小于其标准排放限值20mg/m3。该项目14#排气筒出口污染物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为2.66mg/m3,二氯甲烷未检出。 无组织废气总悬浮物颗粒物最大浓度为0.373mg/m3、非甲烷总烃浓度为2.3mg/m3,小于其标准限值1.0mg/m3、6.0mg/m3。厂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为1.96mg/m3,小于其标准限值4.0mg/m3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噪声防控措施 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排放限值 优选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基础减振、厂房隔声、设置单独泵房等 在2025年4月20日和21日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昼间噪声监测最大值为58dB(A),夜间噪声监测最大值为49dB(A),厂界昼夜间噪声监测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危险废物(静电除油器废油、废活性炭、废分离膜、废树脂、含石蜡油滤渣、废油膜、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暂存于厂区北侧746.15m2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资质单位处置,废石蜡油暂存于厂区石蜡油暂存罐,过滤后回用于生产;一般固体废物(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反渗透膜、废离子交换树脂)暂存于厂区东北侧487m2一般固废暂存间,****公司回收利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废含油抹布及手套、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进行处置 危险废物(静电除油器废油、废活性炭、废分离膜、废树脂、含石蜡油滤渣、废油膜、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暂存于厂区北侧746.15m2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资质单位处置,废石蜡油暂存于厂区石蜡油暂存罐,过滤后回用于生产;一般固体废物(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反渗透膜、废离子交换树脂)暂存于厂区东北侧487m2一般固废暂存间,****公司回收利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废含油抹布及手套、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进行处置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厂区北侧设计建设一座240m3事故应急池,丙类罐区右侧分别设置1座容积为480m3的应急事故池,共3个事故应急池,总容积为1200m3,雨水管网总排口及事故应急池入口处出设置截流阀,储丙类罐区设置1.1m的围堰 厂区北侧实际建设一座240m3事故应急池,丙类罐区1右侧设置1座容积为480m3的应急事故池,1座120m3的雨水收集池,雨水管网总排口及应急事故池入口处出设置截流阀,储丙类罐区1设置1.1m的围堰;丙类罐区2右侧设置1座容积为480m3的应急事故池,1座120m3的雨水收集池雨水管网总排口及应急事故池入口处出设置截流阀,储丙类罐区2设置1.1m的围堰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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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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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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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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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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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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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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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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