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镇江供电分公司江苏镇江建山110千伏变电站1号2号主变增容工程(报告表)

审批
江苏-镇江-丹阳市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1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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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分 类:
拟批准公示;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其他
发布机构: ****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5-11-10
标 题: 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建山110****电站1号2号主变增容工程(报告表)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内容概述:
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建山110****电站1号2号主变增容工程(报告表)
时 效:
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建山110****电站1号2号主变增容工程(报告表)

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建山110****电站1号2号主变增容工程

建设地点

**省**市**市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公司

项目概况

现有规模:110kV****电站,现有主变2台(#1、#2),容量为2×31.5MVA。110kV配电装置采用户内GIS布置,现有110kV出线2回。

本期规模:本期将2台主变增容至2×50MVA(#1、#2),不新增110kV出线。

远景规模:远景主变容量2×50MVA(#1、#2),远景110kV出线2回。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

(1)生态保护措施

①加强对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提高其生态环保意识,规范施工人员行为,妥善处理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等固废,防止乱堆乱弃影响周围环境;

②充分利用现有道路运输设备、材料等;

③合理安排施工工期,避开雨天土建施工;

④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对项目施工区域及时进行固化。

通过采取上述环保措施,本项目施工对周围生态影响较小。

(2)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现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站内现有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定期清理,不外排;施工人员居住点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居住点的污水处理系统,不外排。

过采取上述环保措施,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不会影响周围水环境。

(3)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①优先选用预拌商品混凝土,严禁露天搅拌砂浆、混凝土,加强材料转运与使用的管理,合理装卸,规范操作;

②运输车辆按照规划路线和时间进行物料等运输,不得超载,采取全密封、全遮挡标准化管理,严禁抛洒滴漏,经过村庄等敏感目标时控制车速;

③施工过程中,建筑垃圾及时清运,未及时清运的在施工场地内临时堆放并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施工结束后,按“工完料尽场地清”的原则立即进行空地硬化和覆盖,减少裸露地面面积;

④严格标准落实管控要求,施工过程中做到大气污染防治“十达标”中的湿法作业达标、建筑垃圾处置达标、工程机械达标等,使扬尘排放符合《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 32/4437-2022)排放标准要求。

通过采取上述环保措施,本项目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声环境保护措施

①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控制设备噪声源强;

②优化施工机械布置、加强施工管理,文明施工,错开高噪声设备使用时间;

③合理安排噪声设备施工时段,禁止夜间施工,确保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限值要求。

本项目施工对声环境的影响是小范围的,随着施工期的结束,其对环境的影响也将随之消失,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①施工过程中拆除的旧主变、过滤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等分类收集。

②拆除的旧主变由建设单位回收利用;过滤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废物类别为HW08,废物代码为900-220-08)立即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

③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并委托相关单位运送至指定受纳场地;

④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集中堆放,由环卫部门运送至附近垃圾收集点。

通过采取上述环保措施,施工固废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2、运营期

(1)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110kV建山变采用户内型设计,110kV配电装置采用户内GIS布置,前期规模已优化了主变及电气设备布局,保证导体和电气设备安全距离,运行期做好环境保护设施的运行和维护管理,****电站厂界和周围敏感目标处均能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中频率为50Hz所对应的工频电场强度4000V/m,工频磁感应强度100μT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

(2)生态保护措施

运营期做好运行管理,加强巡查和检查,强化设备检修维护人员的生态保护意识教育,并严格管理,避免对项目周边的自然植被和生态系统的破坏。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审批联系电话:0511-****8102

通讯地址:**市冠城路8号,****中心****环境局窗口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2025年11月10日至2025年11月14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