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名称 | 国能八期配套220kV谏圌2Y69线1#-3#迁改等工程 |
| 建设地点 | 线路位于**省**市******经济开发区****开发区大港街道境内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司 |
| 项目概况 | (1)220kV谏湾2559线/谏湾2555线与谏圌2Y69线/2Y70线搭接工程 将现状220kV谏湾2559线/谏湾2555线与谏圌2Y69线/2Y70线进行搭接,形成220kV长湾~圌山Ⅰ、Ⅱ回线路,2回,线路路径长约2.67km,其中**同塔双回架空线路路径长约0.4km,单回架空线路路径长约1.3km;调整现状220kV谏圌2Y69线(与220kV谏圌2Y70线同塔双回架设)单回架空线路相序路径长约0.1km;****电厂~现状220kV谏湾2559线3#塔间同塔双回(1回备用)架空线路路径长约0.56km及1#、2#塔,恢复**N1塔~3#塔间同塔双回(1回备用)架空线路路径长约0.4km;****电厂~现状220kV谏湾2555线5#塔间单回架空线路路径长约1.28km及1#~4#塔,恢复**N7塔~5#塔间单回架空线路路径长约0.3km;****电厂~现状220kV谏圌2Y69线/2Y70线4#塔间同塔双回架空线路路径长约0.93km及1#~3#塔,恢复**N6塔~4#塔间塔双回架空线路路径长约0.17km。 **架空线路导线型号为2×JL3/G1A-300/25高导电率钢芯铝绞线;调整架空线路相序导线利旧,型号为2×JL3/G1A-630/45高导电率钢芯铝绞线;恢复220kV谏湾2559线/谏湾2555线架空线路导线利旧,型号为2×LGJ-300/25钢芯铝绞线;恢复220kV谏圌2Y69线/2Y70线架空线路导线利旧,型号为2×LGJ-400/35钢芯铝绞线。 (2)220kV谏华2551线/谏湾2554线与谏新2556线/2923线搭接工程 将现状220kV谏华2551线/谏湾2554线与谏新2556线/2923线进行搭接,形成220kV新竹~**燃机、新竹~长湾线路,2回,线路路径长约1.36km,其中**同塔双回架空线路路径长约0.8km,调整现状220kV谏新2923线(与220kV谏新2556线同塔双回架设)单回架空线路相序路径长约0.07km;****电厂~现状220kV谏华2551线/谏湾2554线6#塔间同塔双回架空线路路径长约1.1km及1#~5#塔,恢复**T1塔~6#塔间同塔双回架空线路路径长约0.17km;****电厂~现状220kV谏新2556线/2923线4#塔间同塔双回架空线路路径长约1.33km及1#~3#塔,恢复**T6塔~4#塔间同塔双回架空线路路径长约0.32km。 **架空线路导线型号为2×JL3/G1A-300/25高导电率钢芯铝绞线;调整架空线路相序导线利旧,型号为2×JL3/G1A-400/35高导电率钢芯铝绞线;恢复架空线路导线利旧,型号为2×LGJ-300/25钢芯铝绞线。 (3)220kV谏新2552线/谏胡2553线搭接工程 将现状220kV谏新2552线/谏胡2553线进行搭接,形成220kV新竹~胡桥线路,1回,线路路径长约0.31km,其中**四回塔设计架设双回架空线路路径长约0.03km,调整现状220kV谏新2552线(与220kV新访4Y54线同塔双回架设)单回架空线路相序路径长约0.1km;****电厂~220kV谏新2552线/谏胡2553线3#塔间同塔双回架空线路路径长约0.96km及1#~2#塔,拆除3#塔~4#塔间同塔四回(2回备用)架空线路路径长约0.24km,恢复**X1塔~4#塔间同塔四回(2回备用)架空线路路径长约0.18km。 **架空线路导线型号为2×JL3/G1A-400/35高导电率钢芯铝绞线;调整架空线路相序导线利旧,型号为2×JL3/G1A-400/35高导电率钢芯铝绞线;恢复架空线路导线利旧,型号为2×LGJ-400/35钢芯铝绞线。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主要环境影响: 生态影响、声环境影响、施工扬尘影响、地表水环境影响、固体废物影响及电磁环境影响 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工程周围区域及敏感目标处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规定的工频电场强度4000V/m、工频磁感应强度100μT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架空输电线路下方距地面1.5m处满足耕地等场所工频电场强度10kV/m的控制限值要求。 (二)输电线路应尽量选用表面光滑的导线、保持足够高度,确保线路沿线声环境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功能区要求。 (三)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应要求;施工场地扬尘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32/4437-2022)中相应要求。 (四)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采取有效防尘、降噪措施,不得扰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垃圾应分类集中堆放,及时清理;产生的废水应收集处理,不得排入沿线地表水体;在建设临时沉淀池、表土堆场、牵张场、跨越场等时,应尽量减少对地表植被的扰动,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治理。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审批联系电话:0511-****8102 通讯地址:**市冠城路8号,****中心****环境局窗口 |
|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 2025年11月10日至2025年11月14日 |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