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适应市场需求,加快**存量土地开发,****能源站的布局建设,现编制完成了《****中心****04编制单元PG04-02-58A、PG04-02-58B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图则》,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实施〈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办法》《****建设厅****建设部关于印发〈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的通知》规定,将该调整图则予以征求意见公示。
一、项目地址
位于潇贺大道北面(冶炼厂南面)。
二、主要公示内容
根据《****中心****04编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前:
(一)PG04-02-58A地块用地面积约为113.03亩,用地性质为一类物流仓储用地,容积率不高于2.0且不低于0.4,建筑密度不低于20%,绿地率不高于20%,建筑限高24米/36米。
(二)PG04-02-58B地块用地面积约为4.95亩,用地性质为公用设施网点用地,容积率不高于0.6,建筑密度不高于30%,绿地率不低于25%,建筑限高24米。
(三)调整内容:一是将PG04-02-58A地块从113.03亩调整为107.97亩。二是将PG04-02-58B地块从4.95亩调整为10亩,容积率调整为不高于1.0,建筑密度调整为不高于45%,绿地率调整为不低于20%。
三、公示地点
(一)**日报。
(二)****网站http://hz.****.cn/。
(三)潇贺大道北面(冶炼厂南面)。
现按程序将该调整专题论证报告向社会公示,如社会各界人士及相关利害人对该报告有异议和建议,请于公示期(共30天,2025年11月7日至2025年12月6日)内将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通讯方式、利害关系证明等材料)送达或发邮件到****专项规划科(地址:**市**大道403号,电话:****835,邮箱:hzzrzyzxgh@gxj.****.cn)。
附件:1.区位图
2.调整前图则
3.调整后图则
****
2025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