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向我局提出关于审批**世纪**方案设计调整的申请,我局依法依规组织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办法》《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桂自然资规〔2023〕1号)《广******厅关于加强和规范规划实施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24〕57号)的有关规定,现进行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
**世纪**。
二、公示内容
一、原四期7#楼(33层)户型平面优化设计,层数更改为26层;
二、原五期8#楼(28层)户型平面优化设计,层数更改为26层;
三、原五期9#楼(11层)户型平面优化设计,层数更改为6层;
四、原六期10#楼(23层)户型平面优化设计,层数更改为25层。
五、原一期高级洋房和低层住宅部分增加门廊、阳光棚,及内部中空空间封补楼板;
六、原二期高级洋房部分增加阳光棚,扩大底层架空空间及内部中空空间封补楼板。
七、****幼儿园因教****机关第二幼儿园而取消办学,变更为小区配套商业。
八、调整前总建筑面积275086.97㎡;总计容积率建筑面积216228.73㎡,架空建筑面积4602.73㎡,地下车库建筑面积54255.51㎡,容积率3.0,绿地率30.05%,总户数1428户,总停车位1430辆。调整后总建筑面积276215.56㎡;总计容积率建筑面积216331.42㎡,架空建筑面积5266.58㎡,地下车库建筑面积54617.56㎡,容积率3.0,绿地率30.12%,总户数1396户,总停车位1416辆。
三、公示时间
2025年11月7日至2025年11月17日。
四、公示地点
(一)****公告栏(**县塘英大道20号)。
****政府网(http://www.****.cn)。
(三)项目所在地。
该项目建设涉及的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及与该公示事项有利害关系的事实和证明材料提交我局(地址:**县六排镇塘英大道20号,电子邮箱:****@163.com,联系电话:0778-****153,邮编:547300)。如反映的书面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导致无法进一步核实有关情况的,将视为无效意见。
附件:1.**世纪**方案设计-总平对比图
2.**世纪**方案设计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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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