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向我局提出关于审批**县现代林业产业创新示范园先行启动区项目总平面规划和建筑设计方案调整的申请,我局依法依规组织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办法》《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桂自然资规〔2023〕1号)《广******厅关于加强和规范规划实施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24〕57号)的有关规定,现进行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
**县现代林业产业创新示范园先行启动区。
二、公示内容
(1)将原方案的B02(标准厂房)和B03(物流厂房)钢结构重新整合成一栋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标准厂房(新编号B02)。占地面积从原5006.24㎡变为5658.94㎡(增加652.70㎡),建筑面积从原10073.66m变为11385.52㎡(增加1311.86㎡)。
(2)将原方案的B04(标准厂房)和B05(标准厂房)钢结构重新整合成一栋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标准厂房(新编号B03)。占地面积从原5553.98㎡变为5658.94㎡(增加104.96㎡),建筑面积从原11025.22㎡变为11385.52㎡(增加360.30㎡)。
(3)将原方案的B07、B08和B09(标准厂房)钢结构重新整合成一栋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标准厂房(新编号B04)。占地面积从原7189.21㎡变为7775.11㎡(增加585.90㎡),建筑面积从原21688.35m变为15667.48㎡(减少6020.87㎡)。
(4)将原方案的B06标准厂房主体结构从原设计钢结构变更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新编号B05)。建筑面积不变。
(5)分别在项目中区和****供应中心。
****中心占地597.6㎡,****中心占地1200㎡,共计占地面积1797.6㎡。
(6)在中区设置南北两处临时堆场,占地面积约8682㎡。
(7****园区实际使用需求,现对原方案作出调整:取消B01管理用房所设置的地下设备用房(原加压水泵房),面积减少167.2㎡;将加压水泵房的功能转移至原规划北出入口处既定的水泵房建设方案中,并与大门进行一体化建设,建筑面积60㎡。
三、公示时间
2025年11月7日至2025年11月17日。
四、公示地点
(一)****公告栏(**县塘英大道20号)。
****政府网(http://www.****.cn)。
(三)项目所在地。
该项目建设涉及的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及与该公示事项有利害关系的事实和证明材料提交我局(地址:**县六排镇塘英大道20号,电子邮箱:****@163.com,联系电话:0778-****153,邮编:547300)。如反映的书面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导致无法进一步核实有关情况的,将视为无效意见。
附件:1.**县现代林业产业创新示范园先行启动区项目规划调整方案-总平对比图
2.**县现代林业产业创新示范园先行启动区项目规划调整方案-设计效果对比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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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7日
00**县现代林业产业创新示范园先行启动区项目规划调整方案-设计效果对比图.pdf
00**县现代林业产业创新示范园先行启动区项目规划调整方案-总平对比图.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