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执法局)“消防设施维保项目”进行竞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执法局)综合楼、应急楼;行政楼“消防设施维保项目”。
服务周期:综合楼、应急楼:2025年12月-2026年6月;行政楼:2026年1-6月;
预算金额:37000.00元。
二、技术要求:
一、****医院全院范围内所有消防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系统及设施设备:
1.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2 消防给水系统;
1.3 消火栓系统;
1.4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5 气体(预制七氟丙烷、气溶胶)灭火系统;
1.6 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1.7 机械排烟系统;
1.8 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1.9 应急广播系统;
1.10 消防专用电话;
1.11 防火分隔设施(防火门、防火卷帘);
1.12 消防电梯。
二、维保服务内容
对全中心(局)消防设备进行定期巡检及维护保养,及时排除系统运行中出现的故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系统及设施设备:
2.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与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的维护保养;
2.2 自动水喷淋灭火系统的维护保养;
2.3 消火栓灭火系统的维护保养;
2.4 气体灭火系统的维护保养;
2.5 消防系统中的各种探测器、模块的维护保养;
2.6 消防主机到探测器、手报、模块管线的维修检查;
2.7消防设施范围内报警联动系统的定期检测和检修,故障以及隐患的处理、排除,系统故障以及易损设备的维护、更换;(消防联动控制设备含消防电源、消防系统联动控制等测试)
2.8 其他消防设施(应急灯、指示牌)的维修、更换。
三、维保服务要求
3.1 乙方进场后需对现场所有消防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发现的问题统一汇总并与甲方商讨整改解决方案,出具真实有效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记录;
3.2 乙方根据甲方的实际情况制定出符合国家相关消防法规的消防设施等配置文案;
3.3 维护保养必须按照**省地方标准DB36/T 1086-2018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管理规范执行。通过维护,对维保范围内的消防设施、设备应确保系统每天正常运行,并且做到整齐清洁。值班维保人员负责填写维护保养记录及故障处理,维保记录经甲乙双方有关人员签字后交双方分别存档;
3.4 每月一次定期对消防系统各项技术参数、设备完好率进行检查,出具月度报表,分析运行情况,发现并及时排除故障隐患,发现老化现象应及时更换、维修。确保消防设备各项功能良好、正常运行;
3.5 每次维护、检修,应认真做好记录归档保存,并交甲方指派人员签字;
3.6 向甲方有关操作使用人员提供培训和使用指导;
3.7 遇五一、十一、春节、迎接各类安全检查和甲方的重大活动期间,乙方提前派工程师对系统进行巡检,以确保设备能正常工作;
3.8设备或配件维修更换需经甲方书面同意,损坏件应交由甲方并接受查验,新增(换)设备配件免费质保至少2年,设备或配件由甲方提供或者甲方委托乙方购买,设备材料配件费不得高于市场价,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前,提供常用设备或配件的价格清单;
3.9 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保守服务期间所获得的技术秘密、商业秘密等;
3.10 在甲方工作场所,乙方工作人员因工作行为不当造成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由乙方自行处理并负责赔偿;乙方工作人员在甲方服务过程中及上下班期间出现的工伤或其他人身损害、意外伤亡等,概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民事赔偿责任。
三、投标公司须具备以下资格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特定资格要求:公司具有消防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资质的,公司近一年内无消防主管部门的处罚记录的,处罚记录提供承诺函和**省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管理系统中曝光台的查询截图。
2.供应商在国家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系统和**省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完成注册且有效,取得消防维保检测资质,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四、投标单位在提供报价单时必须提交的资料
1.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加盖公章的报价单一份;
3.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提供消防维保一级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5.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项目需求及要求需全部响应,出具响应承诺;
7.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注意:以上文件需信封密封标明项目名称并加盖公章,未标注项目名称的采购人有权不予启封,所有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五、报名时间、地点、联系人
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 11月 日 17时止。标书代写
2.报名地点:**区**洲南路199号行政楼209室。
3、联系人及电话:徐老师 电话:****3275、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致(采购人):
单位名称(自然人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地址和电话:
我单位(本****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等原则,依法诚信经营,****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
我单位(本人)郑重承诺我单位(本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符合法律、行取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曾作出虚假承诺。
我单位(本人)对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负责。并已知晓如所做信用承诺不实、不尽,可能涉嫌《****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的,将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及第七十九条:“……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照有关民事法律规定承担民事责任。”进行处理。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