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通辽市创新能力提升(校园科普类)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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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科通字〔2025〕57号

****管理部门,市直各相关部门、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校园科普对青少年创新能力培养的支撑作用,解决校园科普**不足、形式单一等制约青少年科学素养提升的问题,全面提升**市创新能力建设基础水平,现公开征集**市创新能力提升(校园科普类)项目。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要求

1.申报单位应为**市内注册的高等院校、中小学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时间为2024年11月10日(含)前。

2.申报单位具备开展校园科普项目的场地、人员、技术等基础条件,运行管理规范,应有完善的项目管理制度和经费使用制度。

3.****事业单位)不得牵头或参与项目申报。

(二)申报项目

1.申报单位根据项目指南,以项目形式组织申报。项目可下设课题,课题数量不超过3个。

2.申报单位自主确定项目负责人和课题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至少担任其中1个课题的负责人。

3.同一项目只能通过单个推荐部门申报,且只能申报一次,不得通过变换项目名称等方式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4.申报单位提出的科普任务书与申请科研经费相匹配。

(三)项目负责人要求

1.项目负责人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1965年11月1日以后出生),项目负责人将在项目实施期内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应由项目申报单位出具能确保项目可履约实施的承诺函(如返聘、延迟退休等)。

2.已承担**市科技计划项目2项及以上在研项目的,不得申报;同一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

(四)科研诚信和科技伦理要求

1.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应遵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无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项目负责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

2.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人员应遵守科技伦理准则。拟开展的科技活动应进行科技伦理风险评估,涉及科技部《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国科发监〔2023〕167号)第二条所列范围科技活动的,应按要求进行科技伦理审查并提供相应的科技伦理审查批准材料。

3.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人员应加强科普信息发布传播监测,及时处置伪科普内容,保证科学性、准确性和适用性。

二、申报方式和流程

1.网上申报

项目申报单位登录****网站(https://kjj.****.cn/),在网站首页“业务系统——**市科技项目综合管理信息平台”登录、注册。在线填报申报书及相关附件及签章材料(大小不超过2M,彩色扫描为PDF格式),申报类型选择“创新能力提升(校园科普类)”,于2025年11月20日24:00****管理部门。

2.归口管理部门审核推荐

****管理部门及时登录管理账号,对项目材料的完整性、相符性进行初审,并将符合条件的项目****科技局,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21日18:00时。并于2025年11月24日17:00前将申报材料一式5份、推荐文件及项目汇总表(一式2份)报送至****战略规****中心1号楼924办公室),逾期推荐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教育局管理的,****教育局审核推荐;申报单位属旗县市区管理的,****管理部门审核推荐。

三、申报咨询

(一)业务咨询

市科技局战略规划科 0475-****003

(二)技术支持

****研究所 0475-****371

187****5566

附件:

1.**市创新能力提升(校园科普类)项目申报指南

2.**市创新能力提升(校园科普类)项目申报书

3.**市创新能力提升(校园科普类)项目推荐汇总表

****

2025年11月10日


附件:

附件1.2025年度**市创新能力提升(校园科普类)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2.**市创新能力提升(校园科普类)项目申报书

附件3.**市创新能力提升(校园科普类)项目推荐汇总表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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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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