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2025****联通**网络安全态势感知平台研发项目进行直接采购,现就本次采购内容公示如下: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不含税)为****500元。
1.2采购内容:扩容网络安全态势感知平台软件1套。对平台集中管理模块、安全监测模块、研判分析模块、威胁处置模块、协同联动模块、流量实时采集及数据提取能模块进行升级改造和新增。
1.3交付时间:本期所有软硬件设备自合同签订日起30个自然日内完成到货及全业务的上线联调,系统上线初验合格并进入试运行。
1.4保修期:要求应答人提供系统终验合格之日起至少1年的免费保修服务。在保修期内系统软件、硬件故障的维护应免费。
2.供应商资格要求及推荐谈判供应商名称
2.1供应商资格要求:
2.1.1本项目要求应答人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成立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合格****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国家规定的相关备案证明文件。
2.1.2应答人须能够提供与所应答标的物对应的,且符合国家适用税率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
2.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1.4根据《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规定,处****联通黑名单供应商不得参与应答。
2.1.5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单位负责人与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伙同一人或管理人员相互任职的;与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参股的;
(3)被责令停业或处于主要财产被接管、查封、破产或其它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应答截止日最近三年内有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认定为串通投标、以非法手段谋取中标等违反国家招标投标相关法律规定的行为的;
(5)应答截止日最近三年内提供的报价产品/服务过程中发生重大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其他重大问题的认定以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或省部级及以上的正式通报为准;
(6)应答截止日最近三年内在与****公司经济往来中,发生严重违法或违约行为被终止合同,或正在进行法律诉讼的;
(7)应答截止日最近三年内,应答人或其人员在与采购人发生经济往来的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采购人的廉政管理规定,导致应答人或其人员、采购****机关****机关)立案、调查、判决、处理等追究责任的,或导致采购人或其人员被纪检监察部门立案、调查、处理等追究责任的。应答人或其人****公司****公司的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法律****公司****公司的廉政管理规定,导致上述任一后果的;
(8)因应答人原因,根据采****公司相关文件规定不得参加采购人采购项目的;
(9)应答人存在以下不当行为的,经查实后列入黑名单;
①通过商业贿赂及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利益,****联通干部员工违反党纪国法企规受到党纪政务重处分、行政处罚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②在采购活动中,存在串标、围标、骗标等违反《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行为的;
③****联通各级领导人员,其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投资入股、从事经营活动或代理(社会渠道代理业务除外)相关业务的;
④****联通各级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3年内,在《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限定的范围内担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的;
⑤严重违法违规,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不合格,导致严重质量事故或者安全生产事故的;
⑥其他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社会正常秩序,对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相关情形。
在采购过程中,****联通黑名单供应商,中国联通有权废止其参与资格、中选资格、签订合同资格;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联通黑名单供应商,中国联通有权立即终止合同执行,相关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供应商如被列入黑名单,中国联通****联通的禁入范围内提供产品或服务,并视供应商不当行为根据行为情节对供应商设定1年、3 年、5 年的禁入期限。
(10)应答文件中提供的业绩、合同、证书、证明等材料出现伪造、篡改等造假行为;
(1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信用中国各级信用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人民法院的。
2.2供应商名称:****。
3.直接采购论证情况
3.1直接采购的原因:
**联通网络安全态势感知平台于2021年建设完成,21****集团统建,集团付款,22年-23****集团统建省分立项、24年三期为省分立项的形式。供应商为****。平台包括网络安全态势感知平台软件1套,全流量监测探针设备7台硬件。因网络安全态势感知平台为部测考核系统,自平台建设完成后,每****集团相关规范进行升级改造、数据上报。本期项目为原系统扩容,如重新更换供应商平台及设备存在以下风险:新老平台对接影响平台硬件兼容性、稳定性,项目无法保证交付,影响用户使用,增加的成本且会超出向原供应商采购的成本等诸多风险因素,因此,本期建设须由**台供应商提供,拟采用直接采购方式实施。符合《招投标实施条例》的规定。根据《招投标实施条例》第九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招标:“(四)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本项目需求符合这一情形。符合《中国联通直接采购实施细则》。《中国联通直接采购实施细则》“第四条 对于非依法必须招标的物资采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直接采购方式”“(四)需向原供应商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需提供以下依据:1.采购人与该供应商上一期/原采购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证明双方已建立合同关系;2.替代成本测算等相关论证报告:证明替换为其他供应商物资需增加的成本超出向原供应商采购的成本,或其他论证证明”,本项目需求符合这一情形。
3.2选择该单位的原因:本项目对现有平台扩容升级,采购内容为原局址原设备软硬件扩容升级,为满足本项目功能配套要求,本项目需从唯一的、最初以公开招标方式进入现网的供应商****进行采购。
4.发布公示的媒体:
本次直接采****联通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n/)上发布
5.公示时间:
自2025年11月10日至2025年11月13日止。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6.接受异议的联系单位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省**市**区闽江大道55****广场
联系人:何女士
联系电话:132****9977
电子邮件:/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省**市闽****科技园B5栋13层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132****9977
电子邮件:****@qq.com
7.其他说明:无
采购人:****
202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