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21年修正),现对****年产12000万条塑料编织袋、15000吨编织袋筒料、5000吨塑料薄膜**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自公告日2025年11月10日起,截至2025年11月21日,共10个工作日。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12000万条塑料编织袋、15000吨编织袋筒料、5000吨塑料薄膜**项目
工程概要:****成立于2016年07月04日,是一家专门从事塑料制品制造及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的企业。现为了更好的发展,迎合市场需求,企业计划投资11700万元,选址位于**省**市苍**灵溪镇建兴东路与通福路口,****园区06-6b地块,占地面积17325m2,**建筑面积57460m2,通过购置拉丝机、圆织机、吹膜机、彩印机、复合机、水性柔印机、破碎造粒机及后道制袋、薄膜加工设备、配套设施等进行建设生产,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12000万条塑料编织袋、15000吨编织袋筒料、5000吨塑料薄膜的生产规模。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表1-1 项目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 环境要素 | 保护对象 | 与厂界关系 | 保护对象 | 与厂界关系 | ||||
| 方位 | 距离 | 方位 | 距离 | |||||
| 大气环境 | 1 | 华山村 | 东南 | 1500 | 28 | 横江社区 | 西南 | 2445 |
| 2 | 三禾村 | 南 | 460 | 29 | 萧江派出所 | 东北 | 3220 | |
| 3 | 营垟村 | 东 | 2325 | 30 | 沪山小学 | 西北 | 2295 | |
| 4 | 余桥社区 | 东北 | 1600 | 31 | 新桥头村 | 西南 | 2255 | |
| 5 | 金龙社区 | 东南 | 2500 | 32 | ****医院 | 西南 | 2415 | |
| 6 | 灵江学校 | 东南 | 3125 | 33 | 山北底村 | 西北 | 2415 | |
| 7 | 星海学校 | 西南 | 1310 | 34 | 沪山村 | 西 | 2075 | |
| 8 | 树人学校 | 南 | 1000 | 35 | ****派出所 | 西南 | 2695 | |
| 9 | 上刘村 | 西南 | 2030 | 36 | ****大队 | 西南 | 2160 | |
| 10 | 塘下村 | 西南 | 2020 | 37 | ****教育局 | 西南 | 2665 | |
| 11 | **村 | 南 | 2455 | 38 | ****改革局 | 西南 | 3335 | |
| 12 | 上汇村 | 西北 | 385 | 39 | 沈庄居住点 | 西 | 143 | |
| 13 | 渎浦小学 | 西南 | 2560 | 40 | 上汇居住点 | 西北 | 140 | |
| 14 | 灵海村 | 东 | 2015 | 41 | 上汇商住区 | 北 | 123 | |
| 15 | 渎浦中学 | 西南 | 2795 | 42 | 规划居住用地1 | 东南 | 1360 | |
| 16 | 百丈村 | 西南 | 2255 | 43 | 规划居住用地2 | 西北 | 605 | |
| 17 | 和美村 | 东南 | 2960 | 44 | 规划居住用地3 | 西南 | 2570 | |
| 18 | 大浃头村 | 南 | 1800 | 45 | 规划居住用地4 | 东南 | 2205 | |
| 19 | **村 | 西 | 1830 | 46 | 规划居住用地5 | 东南 | 1945 | |
| 20 | ****学校 | 西南 | 2095 | 47 | 规划居住用地6 | 南 | 2190 | |
| 21 | 河头村 | 西北 | 1985 | 48 | 规划居住用地7 | 西南 | 1460 | |
| 22 | 后林社区 | 北 | 1950 | 49 | 规划居住用地8 | 东北 | 1730 | |
| 23 | ****小学 | 东北 | 1650 | 50 | 规划居住用地9 | 东北 | 1810 | |
| 24 | 张家山村 | 北 | 2340 | 51 | 规划教育科研用地1 | 东南 | 1950 | |
| 25 | ****卫生院 | 东北 | 2215 | 52 | 规划教育科研用地2 | 东南 | 2050 | |
| 26 | 裕丰村 | 东北 | 2240 | 53 | 规划教育科研用地3 | 东南 | 2025 | |
| 27 | ****社区 | 东北 | 2840 | 54 | 规划医疗卫生用地 | 东北 | 2510 | |
| 声环境 | 1 | 沈庄居住点 | 西 | 143 | 2 | 上汇居住点 | 西北 | 140 |
| 3 | 上汇商住区 | 北 | 123 | |||||
| 水环境 | 1 | 萧江塘河 | 东南 | 32 | 2 | 鳌江 | 北 | 3640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生产废水不外排,外排仅生活污水,项目食堂废水经厂区隔油池预处理后汇同其他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总氮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B级标准)后纳管****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处理厂****处理厂设计标准(COD≤30mg/L、NH3-N≤1.5(3)mg/L、总氮≤12(15)mg/L、总磷≤0.3mg/L),其余常规污染物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根据《2024年**市排污单位执法监测评价报告》,****处理厂中出现超标的3家废水排污单位,****处理厂未在其列,故能够达标排放。****处理厂****运行处理能力为9万吨/日,根****执法局发布的《关于2025****处理厂各项指标情况的公告》,现实际处理水量达到8.13万吨/日,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尚有余量0.87万吨/日。本项目纳管量为15.008t/d,约占处理余量的0.17%,且仅为生活污水水质简单,****处理厂的处理能力,不会对其处理工艺造成冲击,项目废水经处理达到纳管标准后进****处理厂集中处理可行。
2、大气环境影响
本项目调配、彩印(含擦拭)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后采用“RTO蓄热燃烧”装置处理后于楼顶26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拉丝、吹膜、淋膜复合、造粒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于楼顶4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吹膜、造粒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于楼顶26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根据工程分析,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在处理设施都正常运行的情况下排放能够符合相应排放标准。根据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可知,本项目评价区域内环境空气质量良好,非甲烷总烃、TSP、甲苯、二甲苯均有一定的环境容量。
根据估算模式预测结果,本项目废气正常工况下,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最大落地浓度均未超标,废气高空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产生明显的污染影响。根据AERMOD模型预测结果,本项目污染物非甲烷总烃、甲苯、二甲苯、PM10、SO2、NOx在正常排放下的短期浓度贡献值最大浓度占标率≤100%,PM10、SO2、NOx的年均浓度贡献值最大浓度占标率≤30%;且项目污染物非甲烷总烃、甲苯、二甲苯在叠加现状浓度以及在建、拟建污染源后的短期浓度符合相应环境质量标准,PM10、SO2、NOx在叠加后的保证率日均浓度、年均浓度符合相应环境质量标准;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可以接受。因此,在正常运营情况下,本项目所排放的废气对周边环境产生的影响不大。
3、声环境影响
在正常工况下,本项目设备运行噪声经降噪措施、距离衰减及墙体阻隔后,到达四周厂界的噪声贡献值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昼间:65dB,夜间:55dB),其中西北侧厂界的噪声贡献值能达到4类标准(昼间:70dB,夜间:55dB)。
4、固体废物影响
固体废物经采取相关污染防治措施,固废均可以做到无害化处理,不外排环境,则不会对周围环境带来影响。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1、废水: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2、废气:针对调配、彩印(含擦拭)废气,设置独立密闭的调配间、彩印车间,并对彩印机采用生产线密闭,在车间内部、生产线产污节点(印刷、烘干工段)处设置高效集气装置收集密闭区域内的调配、彩印(含擦拭)废气,并保持微负压。废气收集后统一经“RTO蓄热燃烧”装置处理后于楼顶26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拉丝、吹膜、淋膜复合、造粒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于楼顶4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吹膜、造粒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于楼顶26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3、噪声:①车间内合理布局,重视总平面布置,高噪声设备尽量远离车间门窗。②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③加强设备的维护与保养,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行时产生的高噪声。
4、固废:①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②边角料及残次品、一般废包装、废印刷辊、废印刷版、收集粉尘、废塑料渣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过滤网由相关单位妥善处理后综合利用。③废化学包装桶、废墨渣、废胶、废含油墨抹布、废矿物油、废矿物油桶等危废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④废柴油桶由厂家回收,回收前暂存于危废仓库。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结论
****年产12000万条塑料编织袋、15000吨编织袋筒料、5000吨塑料薄膜**项目位于**省**市苍**灵溪镇建兴东路与通福路口,****园区06-6b地块,经环评分析,项目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要求,符合《关于印发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省“十四五”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等相关要求,符合公众参与有关要求。经环评分析,项目须全面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切实做到“三同时”,并在使用期内持之以恒加强管理;通过采用科学管理与恰当的环保治理措施后,可做到达标排放。从环保角度来看,项目建设在环境保护方面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为项目附近的居民、单位和团体。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为:对当地环境质量的认可程度,主要关注的环境问题,对建设单位环境信誉的满意程度,对建设项目的支持态度以及对项目建设的具体意见和建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发表对建设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也可直接拜访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
八、环评单位、审批部门、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公司 地 址:苍**灵溪镇新欧小微园7幢302室
联系人:董工 联系方式:0577-****3111
审批单位:****环境局**分局 联系方式:0577-****2312
建设单位:**** 联系人:张总 联系方式:139****3996
九、明确在报送审批或重新审核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向公众公开的方式和时间
本****生态环境局审批前,将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稿)在******公司网站上进行公示,公众可进入http://xiangyue.****.cn查阅报告书全本。
公示单位:****
202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