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眼科激光治疗仪及视野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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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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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眼科激光治疗仪及视野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 项目编号:****

二、 采购项目名称:****眼科激光治疗仪及视野计项目

三、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800000.00。预算资金包括所提供设备抵达指定交货地点的货物价格、运输、装卸、安装、调试、验收、培训、保修期费用、税费及一切技术和售后服务等费用。

四、 采购数量:1项

五、 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

1. 采购项目内容及最高限价:

采购内容:****眼科激光治疗仪及视野计

最高限价:800000.00元

2. 项目基本概况介绍: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拟通过公开招标选取优秀供应商采购眼科激光治疗仪及视野计。

3. 采购人的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采购需求书”。

4. 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六、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取得****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公司)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公司)授权的,****公司)取得的****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1.3.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1.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1.5.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4.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1)、由负责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2)、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标书代写

5. 如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6. 如是进口产品,投标人不是制造商的,必须取得货物制造商(或其代理商/经销商)的有效授权证明,多层代理或经销或授权关系证明应明晰。

7. 已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获取招标文件时,供应商代表须提供以下资料(须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注:

1)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 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如不符合的,不应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2)已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

3)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纸质招标文件,同时电子招标文件免费提供。

七、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5年11月11日至2025年11月17日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详细地址:**市**区韩江路23号嘉福大厦B区8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 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日09时30分。标书代写

九、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市**区韩江路23号嘉福大厦B区8楼会议室。

十、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2日09时30分。

十一、 开标地点:**市**区韩江路23号嘉福大厦B区8楼会议室。

十二、 本项目采购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5年11月11日至2025年11月17日止。

十三、 联系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林小姐

地址:**市**区韩江路23号嘉福大厦B区8楼

联系电话:0754-****0038-8028

采购人:****

联系人:张老师、袁老师

地址:**市长平路57号

联系电话:0754-****5636

发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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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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