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及《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港三期项目岸线修复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项目名称:**港三期项目岸线修复工程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花场湾。
建设内容:本项目旨在对**港三期项目建设占用的自然岸线进行修复,拟共计修复1746m砂质岸,500m生物岸线。****花场湾西岸896米人工岸线和东水**岸850米人工岸线,通过补砂将1746m人工岸线修复为砂质岸线;拟拆除人工岸线向海侧的废弃养殖塘的塘埂,并采用波浪桩方案对岸线进行改造,波浪桩后铺设素土填缝土工布两层,回填碎石垫层及碎石后再回填种植土,并在后方构建草本+灌木+乔木防护林带的生物岸线,改造长度约500m。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建设单位:****
联系地址:**省**县******广场二层6号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898-****3388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编制单位:******公司
联系地址:**省**市**区海盛路35号豪达大厦3楼G513号
联系人及电话:符工138****1107
联系邮箱:****@qq.com
四、公众意见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下载地址:https://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9122449069.docx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可将意见写在“公众意见表”内,并将公众意见表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等有效方式反馈至建设单位,发表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六、征求意见期限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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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