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芗**体育公园—健身步道提升中标候选人公示
1、项目名称:**市芗**体育公园—健身步道提升
2、招 标 人:**** 联系方式:小吴 0596-****800
3、代理单位:**** 联系方式:小叶 0596-****070
4、工程交易地点: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市芗**丹霞路120号霞东楼三单元209210室)
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6、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值=10%)
7、工程建设地点:**市芗**
8、工程建设规模:**市芗**体育公园—健身步道提升,拟对环山步道及配套设施进行提升改造,健身步道总长度1.1km,宽度约2.0m,两侧设有休息坐凳,沿线配备照明庭院灯等配套设施;
9、开标时间:2025年11月10日09:30时
10、中标候选人名称:****
中标价:人民币大写壹佰零捌万伍仟零壹拾贰元肆角玖分(含暂列金伍万柒仟元整)
【小写:¥ ****012.49元(含暂列金¥57000元)】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20个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曾尾珠 建造师等级:贰级 建造师注册编号: 闽 235********04984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的工程验收合格标准。
11、评标委员会:兰勇康(组长)、陈伟献、谢泽平
12、废标情况说明:无。
13、公示期:2025 年11月 10日至2025 年 11 月 13 日。
14、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的规定,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申诉。评标结果异议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15、监督单位:**市****建设局 联系电话:0596-****951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5年 11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