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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以下简称广交会)多功能综合平台作用,优化参展企业结构,提高参展水平,建立更加规范、公平、透明的展位分配和使用管理制度,依据《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一般性展位数量安排办法》(商办贸函〔2023〕437号)《****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广交会改革的通知》(商贸办便〔2025〕1451号)《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展位使用管理规定(试行)》(会字〔2025〕10号)等规定要求,我局修订《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市交易团一般性展位分配与管理办法》,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反馈意见请于2025年11月17日前发送至邮箱****@qq.com,联系电话****6552。
附件: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市交易团一般性展位分配与管理办法(征集意见稿).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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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