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信息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 |
| 水土流失防治及监督管理 | 发文日期:2025-11-10 15:37:00 | |
| **县 | 生成日期:2025-11-10 15:37: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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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废止时间: | ||
| 关于**县2026年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项目申报的公告 | ||
| 关键词: | ||
****水利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推动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的实施意见》(皖水保【2025】96号)、省水利厅《**省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项目申报指南(试行)》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县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
项目申报事项公告如下:
一、奖补对象。自愿出资投劳参与水******社、家庭农场、村组集体、专业大户、农户以及其他企业、社会组织等建设主体。各类建设主体在满足水土保持相关规划、技术标准的基础上,自主建设,并对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负责。
二、奖补范围。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主要是建设主体自愿申报、自主建设、先建后补。适用于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不超过 400万元,材料、苗木等货物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不超过 200万元的水土保持工程。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明确的工程植物等水土保持措施,以及《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技术规范》明确的水土保持相关措施,均可纳入奖补范围,重点奖补坡耕地整治、坡式经济林治理等水土保持措施。(详见《**省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项目申报指南》)
三、奖补标准。原则上对于没有经济效益的措施,奖补标准不高于工程结算价款的 70%;对于有一定经济效益的措施,奖补标准不高于工程结算价款的50%。具体奖补****水利厅制定的《**省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项目申报指南》。
四、奖补程序。自主申报、审核公示、签订合同、自主建设、工程验收、资金兑付等。****水利厅《**省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项目申报指南》。
五、**县2026年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项目申报日期截止至2025年11月15日。
特此公告。
附件:1.省水利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推动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的实施意见》(皖水保【2025】96号)
2.省水利厅《**省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项目申报指南(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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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