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临时停车收费标准:
1九座以下(含九座) 客车二吨(含二吨)以下货车4元/2小时,每增加一个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
2十座至十九座(含十九座)客车三吨以上至五吨(含五吨)货车5元/2小时,每增加一个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
3二十座至三十九座(含三十九座)客车,六吨至十吨(含十吨)货车6元/2小时,每增加一个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
4四十座以上客车,十一吨至十五吨(含十五吨)货车7元/2小时,每增加一个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
5十六吨以上货车8元/2小时,每增加一个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
(二)过夜车收费标准
1小型车(9座以下含9座,货车2吨以下含2吨)最高收费额15元/天
2中型车(9座以上至19座,货车3-5吨含5吨)最高收费额15元/天
3大型车(19座以上,货车6吨以上含6吨)最高收费额15元/天
(三)对以下车辆减免收停放保管服务费
1****停车场一小时之内免收停车费;
2国家法定节假日,外地车辆实行全免费停放车辆;
3对办公时间进入的****银行****事业单位办理业务的车辆(需出示相关证件),免收停车费;
4对执行任务的军警车辆和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救灾抢险车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殡葬车等车辆,免收停车费;
5对执法车辆(需出示相关证件),免收停车费;
6凡有合法号牌的残疾人专用机****停车场停放时,车主应当出示本人的残疾人证和车辆行驶证免收停车费;
7对新能源汽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优惠,按50%的标准收取新能源汽车停放服务费
本方案自公示期满之后正式发文开始执行,****公司应当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设立收费公示牌,标明停放车辆类型服务内容计费单位计费时段收费标准和价格举报电话等,接受社会监督
现公开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请于2025年12月10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通过信函方式寄至:****中心19号楼218****发改委价格科)或******区管委会办公****集团),并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至:市发改委****@qq.com ,****集团****@qq.com
三联系电话:**市发展和改革委 0798-****815
****集团 0798-****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