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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县森达商砼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县森达商砼站建设项目
地点:**自治区**市**县**镇宗雪村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项目于**市**县**镇宗雪村建设,实际总占地10000平方米,**商品混凝土生产线1条,年产商品混凝士24万立方米,并配套建设办公生活区、料仓、停车区、洗车区、三级沉淀池、旱厕等附属设施。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10日至2025年12月08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 柴浩怡
联系电话:153****1074
邮箱:****@qq.com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