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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有关规定,****保障局安排因怀孕部分项目待检的考生进行补检,现将体检结果及拟考察对象进行公示(见附件)。
1.公示期:2025年11月10日—11月12日。
2.对体检结果公示为“合格”的考生作为拟考察对象,进入政审环节。
干部群众如有情况需要反映的,请于****纪委、****保障局电话、书面反映或面谈。
联系电话:0855-****770(****)
0855-****010****办公室)
附件:****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结果及拟考察对象名单(第三批).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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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