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人 | 名称:**** |
| 地址:**省**市**区宣酒大道66****中心A座 | |
| 代理机构 | 名称:**** |
| 地址:**省**市**区宣酒大道66****中心A座 | |
| 项目名称 | **经开区青弋**大道与西敬河**东南角建设项目室内精装修项目 |
| 项目编号 | **** |
| 开标时间 | 2025年11月6日9时00分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 地址:**市******社区金众街2号益华综合楼A、B栋A栋10层 | |
| 投标报价:****8362.62元 | |
| 工期:180日历天 | |
| 质量标准:合格 | |
| 综合得分:98.04分 | |
| 项目负责人:吴斌 | |
|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
| 证书编号:粤144********47539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 企业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 |
| 企业业绩:资格业绩:宝湾大厦公共区域精装修工程 资信业绩:1、宝湾大厦公共区域精装修工程;2、****中心复工工程室内装饰工程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资格业绩:**市**湾****酒店7至24层客房精装修承包工程 资信业绩:**市**湾****酒店7至24层客房精装修承包工程 | |
| 其他:/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集团****公司 |
| 地址:**市**区彩田北路与梅林八****公司办公楼三楼 | |
| 投标报价:****1044元 | |
| 工期:180日历天 | |
| 质量标准:合格 | |
| 综合得分:97.99 | |
| 项目负责人:丁义平 | |
|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
| 证书编号:粤144********05863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 企业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 |
| 企业业绩:资格业绩:前海珑湾国际人才公寓项目裙楼及地下室公区装修工程 资信业绩:1、前海珑湾国际人才公寓项目裙楼及地下室公区装修工程;2、****医院(新区)建设项目室内装饰工程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资格业绩:****酒店装修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资信业绩:****酒店装修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 |
| 其他:/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建工****公司 |
| 地址:**省**市**区桃花镇兰宫路1099号恒泰花苑小区17栋1栋2层 | |
| 投标报价:****1534.15元 | |
| 工期:180日历天 | |
| 质量标准:合格 | |
| 综合得分:97.95分 | |
| 项目负责人:许志强 | |
|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
| 证书编号:赣136********00311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 企业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 |
| 企业业绩:资格业绩:****保健院门诊保健综合楼装饰装修工程 资信业绩:1、****保健院门诊保健综合楼装饰装修工程;2、**市宝丽西****花园)二期地块二第6、7、10栋户内精装修工程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资格业绩:兴起路公租房装修工程 资信业绩:兴起路公租房装修工程 | |
| 其他:/ |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公司投标文件中提供的项目负责人业绩材料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业绩未提供竣工验收证明文件、协议书等相关证明,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公司投标文件中未提供项目负责人业绩材料,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业绩材料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提供的项目负责人业绩材料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
| 公示时间 | 2025年11月10日-2025年11月13日 |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孙工(招标人)、岑工(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63-****523(招标人)、0563-****011(招标代理机构)。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市****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682。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评审情况一览表:评审情况一览表.pdf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