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细菌鉴定及药敏分析系统采购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 11月 20日09点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现将磋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细菌鉴定及药敏分析系统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0000.00元
最高限价:250000.00元(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细菌鉴定及药敏分析系统采购项目,采购一台细菌鉴定及药敏分析系统,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安装、调试、试运行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具体原因如下: 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如对此项内容有疑问,可通过采购文件约定方式进行质疑。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含不具有****公司、不含具备****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管理局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政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第(1)(3)(4)(5)以“信用中国”(http://www.****.cn)、“信用**”(http://credit.****.cn/cms/infoPublicity/toInfoHongHeiMd.action)或其他指定媒介[****总局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cn)]发布的为准,查询截止时点为采购响应递交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情形(2)由供应商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4.投标供应商如为制造商,则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投标供应商如为代理商,则应具有相应资格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有效期内)。
时间:2025年 11 月10日至2025年11月19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玉兰公馆
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0日 09点00分(**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后勤楼二楼会议室
时间:2025年11月20日 09点00分(**时间)
地点:****后勤楼二楼会议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花园路120号
联系方式:李主任 135****32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市**科技创新园智能路8号华业园5栋
联系方式:王工 182****07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 182****0788
4.在线质疑
供应商如果针对此招标 (采购) 文件存在质疑,可通过邮件****@qq.com或纸质版发起异议,并电话告知代理机构,采购人或招标代理会在法定期限内做出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