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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支持范围:支持培育渔业特色品牌、水产龙头企业等。
2.补助对象:支持省内相关渔业企业、新型经营主体、品牌获评主体等。
3.补助标准:
(1)培育渔业特色品牌:对2025年以来新获评国家地理标志、**省名牌农****政府部门认定渔业品牌的相关单位,以及同时获得HACCP和ISO22000认证等符合质量管理及危害控制的水产品出口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用于开展特色渔业品牌策划、宣传和营销等品牌培育。
(2)培育省级及以上水产龙头企业:对2025年以来,新获评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的,给予一次性奖励80万元;对2025年以来,新获评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
(3)培育“渔家电商”产业: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培育福渔优品“渔家电商”,支持拓展网络市场,扩大水产品销售,助力实体经济,赋能传统产业。对在**注册并开展电商业务的企业,通过电商平台销售**产地水产品年销售额超过5000万元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销售额超过3000万元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销售额超过1000万元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每****合实验区每年奖补资金总额不超过300万元,由各设区市根据本辖区企业申报情况,制定年度实施细则,统筹安排年度各档次奖励名额。
咨询电话:0599-****532
12388****机关统一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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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主动公开) 202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