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主副食配送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11月21日 09时30分 (**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食堂主副食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93,025.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省****食堂主副食配送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493,025.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493,025.00元
| 1-1 | 餐饮服务 | **省****食堂主副食配送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493,025.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服务期满后由采购人考核,年度考核合格合同一年一签,续签履行合同不超过2次)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省****食堂主副食配****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民政部、财政部、****联合会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 248号);(5)《关于****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6)《****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7)《****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9)《****财政厅关于加快****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 (陕财办 采〔2020〕15 号);(10)《****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的实施意见》的通 知(财库〔2021〕20号);(12)《财政****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3****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省****食堂主副食配送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4****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6)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提供2024****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在磋商截止时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转账户存款信息);(7)税收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已缴纳的2025年1月至今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8)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已缴纳的2025年1月至今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9)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此条无需提供,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现场查询);(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提供非联合体承诺书);(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提供供应商企业关系关联承诺书);(12)磋商保证金交纳凭证(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存款信息);(1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除外)不得参与。标书代写
时间: 2025年11月11日 至 2025年11月17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时间)
途径:线上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标书代写截止时间: 2025年11月21日 09时30分00秒 (**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杨凌自贸大厦11楼1120室(**区杨凌大道辅路与杨凌大道交叉口西南约80米)
五、开启时间: 2025年11月21日 09时30分00秒 (**时间)
地点:杨凌自贸大厦11楼1120室(**区杨凌大道辅路与杨凌大道交叉口西南约80米)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注:供应商请在文件获取期以内将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加盖公章(备注经办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扫描件发送至邮箱****@qq.com,并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确认(联系人:唐工,电话:029-****8871)。报名资料核实无误后,采购代理机构在通过邮箱向供应商发送磋商文件,请及时查收。
名称:****
地址:杨凌示范区水运西路与自贸大街东南角****
联系方式:029-****38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区****段1号6层
联系方式:029-****8871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唐工
电话:029-****8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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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