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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
你单位《关于重新申请要求给予批复**县南区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宅政函〔2025〕22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由于该项目建设内容发生较大变动,经研究,现二次重新审批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代码:****)。现具体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
****政府。
二、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
打****基地1500亩,****基地2000亩,****基地20亩,智****基地480 亩,****加工厂房约800平方米及配套农业产业基础设施。
三、工程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为7801.96万元。建设资金由项目单位自筹解决。
四、建设工期
24个月。
五、其他
1.招标事项:根据招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施工、设计、监理、勘察、重要设备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其他费用招标方式按照招投标法及相关规定办理。涉及政府采购事宜报同级财政部门。在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核准招标事项的,应当报本局重新核准。请你单位严格依法开展招标工作;
2.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3.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采用节能技术、工艺和设备,加强节能管理,不断提高项目能效水平;
4.按国家有关规定开展环保、消防、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
5.原柘发改审批〔2025〕32号、柘发改审批〔2025〕45号批复同时废止。
6请据此批复编制项目的初步设计按规定程序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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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