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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办法》(鲁人社〔2022〕11号)有关规定,为保障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支付到位,现将已完工验收申请办理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公示:
工程项目名称:**县城乡供水改造项目(一期)施工三标
施工总承包单位:****
完工验收时间:2024年5月26日
公示期限:2025年11月12日至2025年12月12日
若该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形,请在公示期内凭相关证据材料向****反映(联系电话:0546-****715,地址:****一路290号)。公示期满,未接到举报投诉的,我局将按规定办理工资保证金退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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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