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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5〕5号
****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5〕5号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市**区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仪(AED)配置及相关伴随服务采购项目
投诉人:****公司
地址:**市**新区丽景路51号1幢1938、1939室
被投诉人:**市畅为****公司
地址:**市西环路293号瞰都公馆10幢1501室
相关供应商:****
地址:****开发区百胜路1号
三、基本情况
2025年8月4日,****(以下简称“采购人”)就该项目发布招标公告。8月26日,该项目发布中标公告。9月5日,投诉人提出质疑。9月16日,采购人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9月17日,本机关收到投诉人提起的投诉。9月19日,本机关向投诉人发出投诉书补正通知。9月22日,本机关收到投诉人补正材料。9月25日,本机关要求相关当事人进行答复。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依据投诉内容和审查结果,本机关作出处理决定如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投诉人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不能成立,驳回投诉。
五、其他补充事宜
无。
****财政局
202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