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号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 |||||
| 公示单位 | **** | |||||
| 地块基本信息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二阶段(初步调查) | 现状用地类型 | 一类用地 | ||
| 公示时长 | 30天 | 公示时间 | 2025-11-10 17:30 至 2025-12-10 17:30 | |||
| 行政区划 | **壮族自治区-**市-**区 | 地块面积(m2) | 6707.90 | |||
| 工业活动历史 | 1958年-1997年 | 活动历史 | 电石、金红石生产 | |||
| 地块规划用途 | 二类居住用地R2和部分城市道路 | 地块详细地址 | **市**区**路两侧,**小区南侧山脚下 | |||
| 经度 | 108.037572 | 纬度 | 24.687708 | |||
| 报告编制信息 | 调查起止时间 | 2025-01-13 至 2025-04-30 | ||||
|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
| **** | 单位联系人 | 覃金芳 | 单位联系电话 | 188****8836 | ||
| 样品检测单位 | ||||||
| **格林****公司 | ||||||
| 土壤是否超标 | 是 |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砷 | |||
| 地下水是否超标 | 否 |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公示授权信息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韦丽桂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157****1809 | ||
|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 ||||||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 政府 | 土地使用权人 | **** | |||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 梁姮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 0778-****756 | |||
|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 ****市**区**大道8-1号 | |||||
| 报告主要结论 | ****)号地块位于**市**区**路两侧,**小区南侧山脚下,占地面积6707.90m2(折合10.06亩),中心坐标为E108.037572°,N24.687708°,CGCS2000坐标系为X=****462.003,Y=****3802.423。 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了解到,调查地块原为河****总厂旧厂址部分用地。调查地块1958年前为未利用地(山坡林地和农用地);1958年起地块权属为河****总厂。1965年至1996年,调查地块内主要进行电石生产,其中1995年地块南侧短暂进行过2个月的金红石生产。1997年厂区逐步停产;2000年,****政府****电化厂全部关闭。2016年****人民政府收回河****总厂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编号为****)号地块,用地面积为6709.9m2。停产至收储期间大部分设备已拆除,****办公室及电石生产炉窑。2017年完成场地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工作;2018年至2020年,地块内生产炉窑及鸡舍均拆除并进行清运,原山体也开挖后将堆石堆放于山脚,整个厂区平整铺设碎石用于临时停车。2021年至今,调查地块未发生明显变化,现土地使用权属人为****。 通过第一阶段的资料分析,确定地块有电石、金红石生产历史,生产过程使用粉煤、沥青、石油焦等原辅材料,生产固废有电石渣,因此,原辅材料的堆存运输以及使用过程可能伴随含砷、镉、铜、铅、汞、镍、铬、锌、钛、水溶性氟化物原料的使用、存在含砷废物的储存,建议开展第二阶段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第二阶段调查采用分区布点法,重点关注污染物为砷、镉、铜、铅、汞、镍、铬、锌、钛、水溶性氟化物,重点关注污染区域为历史电石生产区(3207m2)以及金红石生产区(2172m2)。在第二阶段采用分区布点法及专业判断布点法进行采样监测,以便得出该地块特征污染物种类、污染区域等。 在地块内布设8个钻探采样点位,采集26个土壤样品;地块外布设3个土壤对照点,采集3个土壤样品;地块内布设3个地下水监测点,采集1个地下水样品;地块外布设1对地下水对照点,采集1个地下水样品。根据检测结果得知:砷含量超过石灰土背景值(60mg/kg)。本地块存在砷超标,砷超标点位位于电石生产区、金红石生产区电热炉除及北面道路,结合地块生产区域划分和超标区域可知重点关注区域为石生产区、金红石生产区电热炉除和其他区域,为后期详细调查工作提供基础依据。 综上分析,****)号地块土壤存在砷(As)超标现象,因此该地块需纳入污染地块管理,需开展下一步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工作。将该地块电石生产区、金红石生产区电热炉及北面道路等超标区域作为重点关注区域,本次调查的超标污染因子(砷)作为下一阶段调查评价的重点关注特征污染物,为下一步地块风险评估提供数据支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