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市阳光信访信息系统信访工作法治化升级项目 | ||
| 品目 | 基础软件开发服务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5年11月10日 17:21 |
| 预算金额 | ¥32.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158****6612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8****6612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西路8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58****6612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暂无名称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无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无 | ||
采购人:****
项目名称:**市阳光信访信息系统信访工作法治化升级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市“阳光信访”信息系统信访工作法治化升级项目的建设紧紧围绕提升信访工作的法治化水平、增强信访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以及优化信访服务进行开展。积极探索“互联网+信访”等新型服务模式,为信访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信访渠道。同时,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共同解决信访问题。本次项目建设拟在原有**市“阳光信访”信息系统上建设预防法治化、受理法治化、办理法治化、监督追责法治化、维护秩序法治化五大法治化相关功能,并新增法治化考核、信访数据档案和领导驾驶舱模块,形成纵向贯通市、县(区)、乡镇(街道),横向联通市、区直部门的信访工作法治化体系。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人民币32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此次项目建设是在原有**市“阳光信访”信息系统应用基础上,按照《信访工作条例》和信访工作法治化要求建设信访工作法治化相关功能,且需与现有信访数据体系、国家信访局数据交换标准深度适配,为保证系统之间的兼容和使用的平滑体验,保障数据对接的一致性和信息安全性,节约投入成本等因素,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建议采取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继续由系统开发单位****进行服务。
名称:****
地址:****开发区高教园区**南路266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72596P
2025年11月10日至2025年11月17日 (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1. 采购人
联系人:梁超
联系地址:**西路8号
联系电话:158****6612
2. 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地址:**市扬子**路471号
联系电话:0514-****7351
3.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无
联系地址:无
联系电话: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