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城市更新工作推进会会务保障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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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更新工作推进会会务保障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城市更新工作推进会会务保障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城市更新工作推进会会务保障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九华南路187号

成交金额:265000元

四、评审专家名单:张玮、亢荣凯、熊文哲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如中标价低于100万,则代理费=中标价×1.2%;如代理费计算低于 3000 元的按 3000 元支付。

收费金额:3180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无效供应商情况:无。

3、业绩:1.2025低空经济发展大会服务采购项目;2.低空经济发展大会服务采购;3.2023氢能产业**发展大会接待服务项目。

4、本项目成交供应商评审总得分:88.33分

5、若响应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以书面形式按竞争性磋商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本次竞争性磋商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瑞祥路88****广场A2座8楼

联系方式:0553-****1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广场A3座

联系方式:贺正153****36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贺正

电 话:153****3609

公众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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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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