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232**市顺店镇(西高庄)至神垕镇(北沟)段改建工程监理项目
评标公示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省道232**市顺店镇(西高庄)至神垕镇(北沟)段改建工程监理项目
(2)采购编号:****
(3)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1月4日
(4)开标时间:2025年11月10日09时00分
(5)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6)采购限价:324700.00元
(7)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9)竞争性谈判公告刊登的媒体:《****政府采购网》《**公共**交易平台(**省●**市)》。
二、资格审查:
| 序号 | 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 | ||
| 1 | **** | ||
| 2 | **宇晟****公司 | ||
| 3 | 汇民工程****公司 | ||
| 4 | **市通方****公司 | ||
| 5 | **科建****公司 | ||
| 6 | **省华路通****公司 | ||
|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 |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未通过原因 | 谈判文件相应条款 |
| 1 | 无 | ||
三、符合性审查:
各投标单位网卡MAC地址、CPU序号、硬盘序列号等硬件特征码均无雷同,可以进行下一步评审。
| 序号 | 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 | ||
| 1 | **** | ||
| 2 | **宇晟****公司 | ||
| 3 | 汇民工程****公司 | ||
| 4 | **市通方****公司 | ||
| 5 | **科建****公司 | ||
| 6 | **省华路通****公司 | ||
| 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 |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未通过原因 | 招标文件相应条款 |
| 1 | 无 | ||
四、评标结果排序
| 投标供应商名称 | 第一次报价(元) | 最终报价(元) | 供应商企业类型 (中型、小型、微型) | 名次 |
| 324000.00 | 180000.00 | 小型 | 1 | |
| 汇民工程****公司 | 324350.00 | 201000.00 | 小型 | 2 |
| **宇晟****公司 | 324400.00 | 224000.00 | 小型 | 3 |
| **省华路通****公司 | 315000.00 | 250000.00 | 小型 | 4 |
| **市通方****公司 | 320000.00 | 300000.00 | 小型 | 5 |
| **科建****公司 | 318450.00 | 316450.00 | 小型 | 6 |
五、谈判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或采购人授权确定成交人)情况
第一成交候选人(成交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598642
地址:**省**市郑东新区通泰路66号院12号楼2单元13层172号、173号
企业性质:****公司(自然人独资)
项目联系人:王志刚 联系方式:158****3169
成交金额:¥180000.00元 大写:壹拾捌万元整
第二成交候选人(成交人):汇民工程****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920291P
地址: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片区(高新)自贸大厦5楼**5-5363
企业性质:****公司(自然人独资)
项目联系人:蔡徽 联系方式:166****9802
成交金额:¥201000.00 元 大写:贰拾万零壹仟元整
第三成交候选人(成交人): **宇晟****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54833P
地址: ****园区纵二路与横四路交叉口东南角
企业性质:****公司(自然人独资)
项目联系人:武雅兰 联系方式:182****7765
成交金额:¥224000.00 元 大写:贰拾贰万肆仟元整
六、****小组确定成交人情况
成交人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598642
地址:**省**市郑东新区通泰路66号院12号楼2单元13层172号、173号
企业性质:****公司(自然人独资)
项目联系人:王志刚 联系方式:158****3169
成交金额:¥180000.00元 大写:壹拾捌万元整
七、****小组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无
八、****小组成员更换:否
九、代理机构及采购单位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
地址:禹王大道东段15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0374-****617
代理机构:****
地址:**市荟萃路15号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52****6887
监督单位:****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4-****523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加盖单位公章并法定代表人签字),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已质疑的供应商可以依法向财政部门提起书面投诉。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提交。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书面投诉将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政府****办公室
受理电话:0374-****523
电子邮箱:****@163.com
通讯地址:**市行政北路2****财政局1305房间
202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