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学校改扩建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 |||||
| 公示单位 | **** | |||||
| 地块基本信息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一阶段(书面调查) | 现状用地类型 | 一类用地 | ||
| 公示时长 | 15天 | 公示时间 | 2025-11-10 17:45 至 2025-11-25 17:45 | |||
| 行政区划 | **省-**市-**市 | 地块面积(m2) | 62936.00 | |||
| 工业活动历史 | / | 活动历史 | / | |||
| 地块规划用途 | 用****学校改扩建项目 | 地块详细地址 | ****学校西临 | |||
| 经度 | 120.575945 | 纬度 | 37.638090 | |||
| 报告编制信息 | 调查起止时间 | 2025-09-19 至 2025-11-10 | ||||
|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
| **** | 单位联系人 | 于磊 | 单位联系电话 | 181****2318 | ||
| 钻探单位名称 | ||||||
| / | ||||||
| 土壤是否超标 | 否 |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地下水是否超标 | 否 |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公示授权信息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徐秋萍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177****0285 | ||
|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 ||||||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 其他 | 土地使用权人 | **** | |||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 窦基开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 158****2660 | |||
|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 **** | |||||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 其他 | 土地使用权人 | **市兰****委员会 | |||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 仲延维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 139****1456 | |||
|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 **市兰****委员会 | |||||
| 报告主要结论 | 在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期间,调查单位通过业主提供资料、现场踏勘、 查阅历史影像等历史资料,以****办事处、村委会、地块周边企业员工等进行访谈等方式,对调查地块及周边地块进行了用地情况调查和土壤污染状况识别。 该地块历史上主要作为村民种植田地使用,一直以来种植玉米、高粱、杨树等,可能存在的污染因子为种植时期使用的农药和化肥,考虑到90年代以前使用的农药化肥经过40年已接近完全降解,90年代以后农药的使用量较少,且非难降解物质,化肥中营养元素被作物吸收,可能在土壤残留的农药和化肥量很少,环境风险低。 本地块周边1km范围内主要以村庄、农田为主,1km范围内有生产企业,无从事涉及有色金属矿采选、冶炼、石油炼制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重点行业和和可能引起污染的固废储存区或污水处理区,无《2025 年度**市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内企业。 地块周边地势为地势呈南高北低,无浅层地下水,地表水的流向均为从南**动,调查范围内主要企业位于地块下游,地下水无法流动至调查地块,对调查地块无影响。调查范围内的主要企业不在调查地块区域主导风向上风向,大气污染物不会对本地块造成影响。 无大气沉降重点污染源。周边区域无《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17〕1021号)附件1中需考虑大气沉降影响的行业。 地块灌溉水源为地表水,无污灌现象。 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以及人员访谈所得的地块第一阶段结果差异性较小,较为统一,因此获取的调查地块信息总体可信。 根据快筛结果可知,地块内监测点位的砷、镉、铬、铜、铅、汞、镍、锌、VOCs含量与周边背景点的检测结果、**市土壤背景值处于同一水平,该结果表明地块内无明显污染迹象,地块土壤环境状况可以接受,满足地块利用现状的要求。 因此,本单位通过第一阶段调查认为,该地块不需要进行下一阶段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学校用地满足建设用地第二类用地质量要求,可进行后续开发建设,本次调查工作可以结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