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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 第658号)的文件要求,为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资金使用安全,特将新州镇马雄村隆林生猪养殖项目(设备采购)招标第二次公告事项如下:
选定范围:符合报名条件有相应资质的单位。
选定方式:提交领导班子会议集体决策决定。
质量要求:满足国家规定的项目设备质量要求并提供相应设备质量合格证书、质检报告等有关质量验证文件。
时间要求: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30 日历日内交货安装完毕。
报价要求: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含产品价、运输费(含装卸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税费、培训费、产品检测费、产品质保期内维护费等费用。对于本文件中明确列明必须报价的货物或服务,供应商应分别报价。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响应总报价中。
报名方式:报名时请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报价清单(首次公告中附件2)、无不良记录查询结果(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联系方式等材料(加盖公章)提交到****@163.com邮箱。
注意事项:具体设备采购参数及要求参考首次公告。
报名时间:2025年11月10日至2025年11月14日18时止。
报名地点:****
联系电话:0776-****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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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