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供应商就下朗村“猎鹰队”巡防护卫服务项目(2025-2027年)参与投标,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进行公示。项目招标内容如下: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下朗村“猎鹰队”巡防护卫服务项目(2025-2027年)
3、项目情况:
| 项目名称 |
服务期 |
服务费(最高投标限价) (人民币) |
| 下朗村“猎鹰队”巡防护卫服务项目(2025-2027年) |
2年 (实际服务期起止时间最终以签订服务合同的时间为准) |
¥336000.00元/年,服务期为两年,合计¥672000.00元/两年 (含税价) |
1)超出项目服务费的投标报价将被拒绝。
2)供应商须对包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4、服务范围:为更好地分级落实动态管控,构建符合辖区治安特色的共同体,现倡议共同组建“猎鹰”巡防专业队。下朗村“猎鹰”巡防专业队对下朗村所指定管理区域的巡防护卫任务,成交供应商根据采购人的需求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事故,以及维护工作区范围内的治安秩序”等巡防护卫工作。
5、承包方式:在服务期内服务费用总包干。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营业执照须具有物业管理的经营范围;
2)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授权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3)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4)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供应商;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报名购买本采购文件供应商的投标。采购文件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售。
1) 凭以下资料: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报名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
有兴趣的供应商代表可于采购文件发售期内到****购买采购文件。地址:**市**区桂城街道季华东路31****中心7座16楼。
2)采购文件发售期:2025年11月11日至2025年11月17日每天(节假日除外)9:00至12:00,14:30至17:00(**时间)。
3) 本采购文件每包售价为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三、递交响应文件时间、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开标地点标书代写
1、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25年12月02日9时00分-9时30分。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5年12月02日9时30分。标书代写
3、开标地点:****2楼会议室(**市禅**张槎街道下朗村下朗大道2号)。标书代写
4、参加投标的代表是法人代表的须随身携带《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投标保函);参加投标的代表是授权代表的须随身携带《法人代表授权书》、《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投标保函),未按上述要求出示有效证明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投标。
5、投标保证金:本项目要求供应商提交¥6,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人民政府门户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政府门户网为准。
五、其他
1、供应商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投标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供应商,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标书代写
2、本项目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3人时,采购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标书代写
3、本项目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分法。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六、采购代理机构将不负责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递交标书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地 址:**市禅**张槎街道下朗村下朗大道2号
联 系 人:陆先生
电 话:0757-****6338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桂城街道季华东路31****中心7座16楼
电 话:0757-****0919-8827或8835
邮 箱:****@163.com
联 系 人:王先生、庞小姐
发布日期:202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