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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5年**市促进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细则》文件要求,经审核,我局拟定了**市2025年市级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初步分配意见,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初步分配意见详见附表。如有异议,****商务局外贸科联系。
电话:0714-****666。
地址:**区团城山**路21号(邮编:435005)。
附件:**市2025年市级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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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