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衡升级改造项目电子汽车衡采购项目(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
公示结束时间:2025年11月13日17时00分
一、评标情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汽车衡升级改造项目电子汽车衡采购项目(二次)
1、中标侯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投标报价:61.80(万元),质量:满足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满足要求;
中标候选人第2名:**和****公司,投标报价:87.70(万元),质量:满足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满足要求;
2、中标侯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侯选人(****)的项目负责人:谢明;
中标侯选人(**和****公司)的项目负责人:陈家聪;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侯选人(****)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侯选人(**和****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有权依法提出。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异议必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2.投标人的异议****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在“我的项目”主控台“异议投诉”模块提出;其他利害关系人可直接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3.异议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提出方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和理由;
(3)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4.异议书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下列异议将不予接收:
(1)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重复提出异议的。
6. 异议提出方不得以质疑/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联系人:黄雪菲
联系电话:0771-****191
三、其他
1.中标候选人业绩情况详见附件。
2.投标被否决情况:请登录电子采购平台,点击【投标管理】-【我的项目】菜单找到需要查看的项目,点击【操作】按钮进入项目主控台,点击【投标否决原因】按钮查看本单位投标被否决原因。
3.评标结果公示期自2025年11月10日17时00分至2025年11月13日17时00分。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办公室。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县马隘乡**村
联系人:罗建国
电话:0776-****147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经理:黄雪菲
地址:**市**区飞云路6号GIG****基地9层
电话:0771-****191
电子邮件:****@163.com
附件:中标候选人业绩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序号 | 用户名称 | 项目名称 | 合同签订时间 | 所附合同扫描件等证明材料对应页码 |
| 1 | ****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华润****公司年产500万吨骨料项目 | 2022年7月14日 | P78-85 |
| 2 | ****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华润**项目电子汽车衡设备供货及服务合同 | 2022年6月15日 | P87-94 |
| 3 | ****集团有限公司 | 200t浅基坑数字式汽车衡承包工程合同 | 2025年4月11日 | P96-100 |
第二中标候选人:**和****公司
| 序号 | 用户名称 | 项目名称 | 合同签订时间或合同执行 | 所附合同扫描件等证明材料对应页码 |
| 1 | ******公司 | ******公司数字式电子汽车衡采购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 | 投标文件36-39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