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财险福建泉州惠安支公司"高水平推进平安建设 共建共享惠民惠安"主题宣传活动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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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保财****公司"高水平推进**建设 共建共享****"主题宣传活动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公告说明

我公司人保财****公司“高水平推进**建设 共建共享****”主题宣传活动采购项目,征集优秀供应商,征集时间自2025年11月11日09:00截至2025年10月17日18:00,欢迎参与。

二、项目需求

本项目选定一家供应商,****公司提供周期为2个月的宣传活动服务。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照《****公司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符合本磋商文件的要求并承诺提供本次服务的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最近三年没有出现违法违规或失信行为,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的行为;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8.资格承诺函:根据《****财政厅****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的规定,****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可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3.8)。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说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提供承诺函的在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证明文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标书代写

上述资格要求证明文件详细要求请见附件三。

四、供应商报名方式

(一)报名资料:凡有意向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需提供满足资质要求的相应证明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均需加盖公章)等。

(二)报名方式:凡有意向参加本采购项目的供应商,请联系项目报名联系人报名并将报名资料电子版发送采购方,同时明确报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含电子邮箱)。采购方审核通过后,将采购文件发送至供应商预留邮箱,对不符合资质的供应商将不予登记报名。如报名中查实涉及“围标”“串标”等行为,涉及方三年内不得参与我司采购项目。标书代写

五、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

地 址:**市**县八二三东街39-1号保险大楼

项目报名联系人:黄志海

电 话:181****2757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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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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