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质量追溯信息管理系统升级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中心质量追溯信息管理系统升级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本项目是在原有系统的基础上进行升级,确保系统数据关联减少数据误差以及保证功能的延续性,由该公司进行系统升级,以保障实际应用的可操作性和使用的保障性。因此为避免重复开发**浪费,降低升级成本,保证系统的一致性、稳定性、兼容性及数据的完整性和可靠性等要求,只能向原厂商或其区域授权经销商进行采购。
鉴于上述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国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故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与各包的供应商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四、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办事处心环东路金街3号齐美大厦26层2601房间
成交金额:人民币壹拾贰万伍仟捌佰元整(¥125800.00元)
五、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中心质量追溯信息管理系统升级
项目期限:90天
维保期限:一年
服务标准:满足国家或行业标准
六、评审专家名单:吴文国、田世壮、隋李明(采购人评委)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的中标服务费参****委员会办公厅下发的《****办公厅关于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相关规定收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公司一次性支付,具体金额:3000.00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
地 址:**开发区黄河路23-1号
联系方式:0535-****336
名 称:****
地 址:**开发区淮河路2号宏远大厦3楼
联系方式:0535-****852
项目联系人:韩亚君
电 话:0535-****852
十一、附件:
1.采购文件(本项目采购文件已随采购公告公示);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本项目采购方式为单一来源,不适用);
3.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不面向中小企业);
4.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项目成交单位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5.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不适用)。
发布日期:202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