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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质疑人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区槐安东路121****广场写字楼A座
邮编:050000
联系人:艾伊迪 联系电话: 137******78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商贸综合楼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
采购人名称:****
我公司于2025年11月03日收到贵司通过顺丰快件邮寄的《质疑函》一份,项目名称:****商贸综合楼建设项目(项目编号:****),****公司所提出的质疑内容进行详细审查并与采购人沟通确认后,现对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三、质疑答复书内容: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供应商质疑成交结果的前提是必须参与采购活动且权益受损。经审查,****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该项目的采购文件,也未参加该项目后续采购过程,****公司权益造成直接影响,故不具备质疑资格。因此,****公司不予受理。
贵公司如对本次答复不满意,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相关规定,****政府****管理部门投诉的权利。****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支持和监督。
特此答复。
****
2025年11月10日
附件信息:
11.10质疑答复(1).pdf (141.8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