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食材增购供应商入库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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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食材增购供应商入库项目采购公告


****(以下简称“采购方”)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名称

食堂食材增购供应商入库项目

二、项目类别

货物

三、采购方式

招标

四、采购内容

采购人拟采购食材预算金额为人民币170.00万元/年(计入食材总费用850万元中,不产生额外支出),供应商为采购人供应食材货品,具体采购货品清单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本项目与《2025年2月-2026年12****储备库(编号:****)》并行实施,互不替代。

五、采购控制价

其他 采购人拟采购食材预算金额为人民币170.00万元/年(计入食材总费用850万元中,不产生额外支出)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的供货和配送能力: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或承诺函。
3.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同类项目业绩。 标书代写
4.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销售许可证》、《食品流**可证》(提供许可证或备案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5.投标人不存在“信用中国”(www.****.cn)平台公布的失信行为。(以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日前30天内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结果为准,并盖公章)。 标书代写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1.如已实施食品药品经营许可多证合一改革的,可提供《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如投标人的许可证书与营业执照合并办理的,提供扫描营业执照二维码后的有效备案信息截图;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2.本项目定标或合同签订前,招标人如认为中标候选人须提供投标文件中相关资料的原件进行核对的(含投标文件中相关场地及设备等),中标候选人须在30分钟内书面回复并在24小时内提供原件(含投标文件中相关场地及设备等实地考察)。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提供《投标申请人声明》。

七、公告开始时间

2025年11月10日

八、公告结束时间

2025年11月18日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2025年11月18日 17:30

十、响应文件递交地址 标书代写

**市**区**大道北833号建研大厦208室

十一、其他

1.招标条件
采购人****及拟对食堂食材增购供应商入库项目进行招标选定承包人,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内容及预算:采购人拟采购食材预算金额为人民币170.00万元/年(计入食材总费用850万元中,不产生额外支出),供应商为采购人供应食材货品,具体采购货品清单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本项目与《2025年2月-2026年12****储备库(编号:****)》并行实施,互不替代。
2.2供货地点:****食堂(具体由采购人指定)。
2.3报价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4供货期限: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11月31日。
2.5选定供应商入库:依据评审标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所有因素均通过的投标单位则为入围本项目供应商库,成功入库单位至少3家。
2.6增加供应商入库:投标单位均可在本项目服务期内提出申请,由采购人对入库单位资格进行评审(不再组织评开标评,评审详附件)通过后给予入库,具体准予入库供应商数量由采购人确定。 标书代写
2.7其他:投标人须保证其提供的投标资料的真实性,采购人有权在任何阶段进行调查和核实,一旦发现虚假,采购人将投标人入库资格废除,****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的供货和配送能力: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或承诺函。
3.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同类项目业绩。 标书代写
4.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销售许可证》、《食品流**可证》(提供许可证或备案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5.投标人不存在“信用中国”(www.****.cn)平台公布的失信行为。(以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日前30天内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结果为准,并盖公章)。 标书代写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1.如已实施食品药品经营许可多证合一改革的,可提供《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如投标人的许可证书与营业执照合并办理的,提供扫描营业执照二维码后的有效备案信息截图;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2.本项目定标或合同签订前,招标人如认为中标候选人须提供投标文件中相关资料的原件进行核对的(含投标文件中相关场地及设备等),中标候选人须在30分钟内书面回复并在24小时内提供原件(含投标文件中相关场地及设备等实地考察)。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提供《投标申请人声明》。
4.资审方式
4.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2通过资格审查、有效性审查条款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采购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公司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 11 月 10 日至2025年 11 月 18 日(**时间,下同)。
5.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有意向投标人请联系采购人获取招标文件(通过邮件发送电子文件),联系人:李福年 020-****5382,邮箱:ht@gibs.****.cn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 11 月 18 日17:30(**时间) 标书代写
6.2投标文件提交地址:**市**区**大道北833号建研大厦208室。联系人:李福年 020-****5382,投标文件可邮寄也可亲自送达。 标书代写
6.4开标时间:由采购人自主组织(只组织一次开标,后续增加入库采用评审方式)。 标书代写
6.5开标地点:由采购人自主组织(只组织一次评标,后续增加入库采用评审方式)。 标书代写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https://ygcg.****.cn/p92/index.html),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本平台网站同步发布。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地 址:**市**区**大道北833号建研大厦208室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020-****5382


异议受理部门:****
地 址:**市**区**大道北833号建研大厦303室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20-****5209

十二、采购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福年

联系电话:020****5235

联系地址:**市**区**大道北833号一、三、四层

采购方:****

日期:2025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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