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尼龙颗粒的及时稳定保供,本着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拟通过海螺型材阳光采购平台对2025-2026年尼龙颗粒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招标基本信息公示如下:
一、招标内容概
招标标的:改性尼龙颗粒350吨。
质量及相关要求:
1. 满足GB/T23615.1-2009要求及招标方定制要求。
2. 颗粒表面干净、无杂质。
3. 颗粒原料含水率≤0.5%/m%、颗粒原料玻纤含23.5%-26.5%、室温横向拉力≥70MPa、高温横向拉力≥45MPa。
4. 交货地点:****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5. 供货时间:根据需求,分批送货。
二、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的条件
1.投标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在有效期内,具备改性尼龙颗粒的生产厂家。具备废隔热条回收利用能力,生产满足环保督察要求。
2.投标单位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必须能提供合规、合法、有效增值税(13%税率)专用发票,具备良好的资信状况、财务状况及社会信誉。
3.****公司近两年内招标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被列入黑名单或存在失信记录的报名无效。投标渠道之间不允许存在关联关系,如经招标单位核实投标渠道之间存在关联关系,仅允许其中一家参与投标,取消其他关联单位投标资格。
三、投标途径
招标信息公示时间为2025年11月10日——11月18日12:00,凡有投标意向的单位请在公示期间通过海螺新材阳光采购平台(https://cpc.****.cn/)注册账号提交报名资料。经招标组评审确认投标资格单位,通过评审的单位可参与投标。
四、报价原则
标的单项最低价中标,合同期内价格原则保持不变,如需调整需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招标合同周期为一年。
五、投标具体要求
1.投标时投标单位需向招标方缴纳投标保证金,壹万元(¥10000元)。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中标后可自动转为本期合同履约金(合计¥50000元),不足部分另行补缴,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投标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单位逾期未签订合同或未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单位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扣除投标保证金。
2.投标书和相关技术资料均在阳光采购平台线上操作,无须递交纸质文件。
3.保证金缴纳信息:
公司名称:****
开户行:建行****区支行
账号:610********059000619
备注:投标单位于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单位账户****公司账户,并注明所投标项目名称,****公司名称,不接受个人汇款和现金。未按期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投标保证金待开标后按招标文件规定退还投标单位。标书代写
六、招标时间安排
1.招标公示时间:2025年11月10日-11月18日12:00。
2.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11月18日。
3.标书发放时间:2025年11月19日-12月9日12:00。
4.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2月9日12:00。标书代写
5.开标时间:2025年12月9日12:00。标书代写
七、招标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地址:**省**市**县蔡家坡经开区西六路
联系人:袁杰 158****5761
八、其它
1.合同期限:2025年12月26日-2026年11月25日。
2.任何投标渠道对招评标过程及招标结果有疑义的,可致电投诉。
(1****监察室电话0553-****938;
(2)海螺新材监察审计部电话0553-****816;
(3)**海螺型材监督电话0917-****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