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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采购合同》〔2025年**国际农业博览会**展区特装设计搭建布展服务采购〕约定,我单位成立验收组,对2025年**国际农业博览会**展区特装设计搭建布展服务项目供应商(****)提供的各项服务进行了验收。最终,验收组一致同意该项目通过验收,现对验收情况进行公示。
如对公示的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25年11月17日前反馈到****(邮寄送达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期为准)。地址:**市**区竹湾路30号,联系电话:0774—****710,传真:0774—****786。
附件:采购项目合同验收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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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