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财政局关于印发**县2023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农﹝2023﹞74号)等文件,经招投标,**县****服务中心及辅导员队伍建设项目******联社承接,项目总资金37.53万元。按照《****服务中心及辅导员队伍建设项目采购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现已完成全部建设任务。2025年10月28日,******联社自验合格并提出申请,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现予以公开,公示时间为2025年11月6日-12日(5个工作日)。欢迎社会各界对项目验收情况进行监督。如有异议,可通过****农业农村局反映。以单位反映的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反映情况的提倡署真实姓名、联系电话,以便调查核实。
举报电话:
****农业农村局纪检组:0598-****3956
****监察室 电话:0598—****021
农业农村局****服务站 电话:0598—****971
****
2025年11月6日
根据《**** ****财政局关于印发**县2023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农﹝2023﹞74号)等文件,经招投标,**县****服务中心及辅导员队伍建设项目******联社承接,项目总资金37.53万元。按照《****服务中心及辅导员队伍建设项目采购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现已完成全部建设任务。2025年10月28日,******联社自验合格并提出申请,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现予以公开,公示时间为2025年11月6日-12日(5个工作日)。欢迎社会各界对项目验收情况进行监督。如有异议,可通过****农业农村局反映。以单位反映的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反映情况的提倡署真实姓名、联系电话,以便调查核实。
举报电话:
****农业农村局纪检组:0598-****3956
****监察室 电话:0598—****021
农业农村局****服务站 电话:0598—****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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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