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说明
评分因素人员专业描述修正
一、比选信息
项目名称: ****室外景观及管网设施等零星项目维修服务
项目编号: ****
比选方式: 公开比选
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
服务品目: 修缮工程/房屋修缮
所属行业: 建筑业
项目预算: ¥800,000
项目地点: 江浦校区、丁家桥校区、虹桥校区
预计评审时间: 2025-11-19 14:00
评审地点: **区郑和中路118号15楼会议室
采购单位: ****
项目联系人: 滕老师、许工
联系人电话: 139****1315
固定电话: 025-****3697
响应开始时间: 2025-11-10 17:00
响应截止时间: 2025-11-17 17:00标书代写
二、比选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政府采购活动前上一****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其他会计报表等,成立不满一个月不需提供);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企业实控人持股比例的说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政府采购活动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缴纳税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须分别提供,二者缺一不可);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本项目涉及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 7.(1)企业的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单位缴纳的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