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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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顷良田一期部分土地发包
项目编号: ****
项目位置: **市**新区丁岗镇
交易品种: 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
流转方式: 出租
流转期限: 3年
交易底价: 670.00元/年/亩
交易面积: 891.72亩
联系方式: 吴蓉(0511-****9179)
| 乡镇(街道) | 丁岗镇 | 村(社区) | -- |
| 组别 | -- | 登记日期 | 2025-11-03 |
| 是否续租 | 否 |
| 交易面积 | 891.72亩 |
| 质量等级 | -- |
| 利用现状 | -- |
| 项目描述 | 一、土地概况 1.土地位置:万顷良田一期范围内,具体四至为**港中路、南至金润大道沿线、西至241省道、北至团结河。 2.发包面积:其中耕地面积891.72亩(以实际测绘为准)。 3.土地用途:该891.72亩地块属基本农田,须严格用于粮食作物种植,严禁抛荒、撂荒、改变土地用途或转包。流入方应结合地块实际情况自主选择作物种类并承担相应种植风险。如流入方出现抛荒、撂荒、改变土地用途或转包等违约行为,造成损失的,须按实赔偿,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二、承包要求 1.承包期限:自2025年11月16日起至2028年11月15日止。如期间国家、政府土地三轮承包政策发生变化,则该地块租赁合约将提前终止。 2.租金交付方式:实行“先付租金后用地”方式,流入方须在签订合同后一次性付清891.72亩土地当年租金。 3.该地块配套设施农用地5.72亩,附属生产用房736.12平方米及附属物,其中,砖混结构管理用房281.73平方米,钢结构仓库454.39平方米及其余附属设施,总价值98.13万元,与发包面积一并作为有偿使用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该地块配套设施农用地有偿使用,按照评估价值,采取地上建筑物、附属物折旧15年的方式,抵算设施农用地有偿使用费,具体以承包合同期限为准。流入方依据第三方评估报告,一次性有偿接收该地块配套设施农用地地上资产。合同到期后,剩余使用年限由下一轮流入方按照评估剩余年限价值承接和承担费用。折旧年限到期后该地上所有建筑物、附属物产权归丁岗镇集体资产所有,此后的流入方须承担设施农用地租金费用。 三、投标人条件 1.信用良好,无拖欠土地租金、失信等不良记录; 2.具有3年以上种植粮食作物500亩以上经验,且能提供土地承包合同及按期缴纳租金凭证的个人或企业; 3.同等价格情况下,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权。 |
| 项目位置 | **市**新区丁岗镇 |
| 项目四至 | **:港中路 南至:金润大道沿线 西至:2 4 1省道 北至:团结河 |
| 坐标拐点 | -- |
| 流转用途 | 粮食生产 |
| 种养品种 | -- |
| 补充说明 | 一、竞价方式 1.投标底价:不低于670元/亩/年。投标价低于起标价的无效,以最高有效报价者中标。如同时出现最高价,原承租人优先;若原承租人不在最高出价者当中,将采取抽签方式进行。 2.采用现场竞价方式,单次加价幅度为10元。 二、报名与开标 1.报名时请携带身份证件原件、保证金缴款凭证等资料,填写《**省农村产权交易意向流入方承诺书》参加交易,未报名者不得进场参加交易。保证金缴纳至系统指定账户,保证金不计利息。 2.报名结束后,如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投标方,交易采用现场竞价方式;如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投标方,由交易机构组织交易双方公开协商。 3.交易开始后,投标方未进场参加交易的,按弃权处理。 4.项目成交后,中标方的保证金抵缴成交款,未中标方退还保证金。 5.中标方须于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交清当年租金、设施农用地地上资产及押金后签订合同,否则保证金转为违约金,该标段将顺延由下一顺位的候选人承包。 6.在项目交易过程中,如发现串标等违规行为,违规者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7.本公告在****网站(http://**.jsnc.****.cn/)及**省农村产权信息服务平台同时发布。 8.公告发布后接受咨询。联系人:赵小飞,联系电话:189****1220 三、其他要求 1.存在土地承包租金拖欠、转包纠纷、未解决的土地承包争议或因此涉诉的单位或个人,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投标人须自行实地踏勘,并在报名前与发包方签订《现场踏勘证明》,投标时须提交该证明,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同时,须签署《情况知晓承诺书》,确认知悉土地现状及该地块上资产情况,避免后续争议。 3.投标人须缴纳年承包租金20%(约12万)及设施农用地地上资产附属物评估价值20%(约19.6万)作为履约保证金。 4.承包期间如发生土地相关矛盾,由承包方自行协调解决。 5.承包期满后,承包方须无条件归还土地,并恢复土地原状(如有特别约定按合同执行)。 6.招标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中标人须与发包方签订正式承包合同,并交清当年租金、设施农用地资产及押金,逾期未签视为自动放弃,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7.中标方享受农业支持保护补贴。 |
| 项目审查表 | 审查表、.pdf |
| 村民代表大会意见 | 审查表、.pdf |
| 所有权人 | 葛村村、留村村及章村村集体 |
| 经营权人 | -- |
| 权属类型 | 集体 |
| 权证编号 | -- |
| 权证年限 | -- |
|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 否 |
| 他项权利人 | -- |
| 他项权利内容 | -- |
| 是否涉及农户土地 | 否 |
| 流转期限 | 3年0月 |
| 标段描述 | 一、土地概况 1.土地位置:万顷良田一期范围内,具体四至为**港中路、南至金润大道沿线、西至241省道、北至团结河。 2.发包面积:其中耕地面积891.72亩(以实际测绘为准)。 3.土地用途:该891.72亩地块属基本农田,须严格用于粮食作物种植,严禁抛荒、撂荒、改变土地用途或转包。流入方应结合地块实际情况自主选择作物种类并承担相应种植风险。如流入方出现抛荒、撂荒、改变土地用途或转包等违约行为,造成损失的,须按实赔偿,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二、承包要求 1.承包期限:自2025年11月16日起至2028年11月15日止。如期间国家、政府土地三轮承包政策发生变化,则该地块租赁合约将提前终止。 2.租金交付方式:实行“先付租金后用地”方式,流入方须在签订合同后一次性付清891.72亩土地当年租金。 3.该地块配套设施农用地5.72亩,附属生产用房736.12平方米及附属物,其中,砖混结构管理用房281.73平方米,钢结构仓库454.39平方米及其余附属设施,总价值98.13万元,与发包面积一并作为有偿使用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该地块配套设施农用地有偿使用,按照评估价值,采取地上建筑物、附属物折旧15年的方式,抵算设施农用地有偿使用费,具体以承包合同期限为准。流入方依据第三方评估报告,一次性有偿接收该地块配套设施农用地地上资产。合同到期后,剩余使用年限由下一轮流入方按照评估剩余年限价值承接和承担费用。折旧年限到期后该地上所有建筑物、附属物产权归丁岗镇集体资产所有,此后的流入方须承担设施农用地租金费用。 三、投标人条件 1.信用良好,无拖欠土地租金、失信等不良记录; 2.具有3年以上种植粮食作物500亩以上经验,且能提供土地承包合同及按期缴纳租金凭证的个人或企业; 3.同等价格情况下,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权。 |
| 交易面积 | 891.7200亩 |
| 服务费(材料费) | ¥0.00 |
| 保证金 | ¥316000.00 |
| 交易底价 | 670.00元/年/亩 |
| 成交缴款方式 | 转账汇款 |
| 交易方式 | 在线自由竞价正向 |
| 自由竞价期 | 2025-11-10 14:30~2025-11-10 14:40 |
| 出价延时 | 30秒 |
| 加价幅度 | 1.00元/年/亩 |
| 底价 | 670.00元/年/亩 |
| 成交人 | **** |
| 成交日期 | 2025-11-10 |
| 成交单价 | 690.00元/年/亩 |
| 成交总金额 | ****860.40元 |
| 补充说明 | 一、竞价方式 1.投标底价:不低于670元/亩/年。投标价低于起标价的无效,以最高有效报价者中标。如同时出现最高价,原承租人优先;若原承租人不在最高出价者当中,将采取抽签方式进行。 2.采用现场竞价方式,单次加价幅度为10元。 二、报名与开标 1.报名时请携带身份证件原件、保证金缴款凭证等资料,填写《**省农村产权交易意向流入方承诺书》参加交易,未报名者不得进场参加交易。保证金缴纳至系统指定账户,保证金不计利息。 2.报名结束后,如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投标方,交易采用现场竞价方式;如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投标方,由交易机构组织交易双方公开协商。 3.交易开始后,投标方未进场参加交易的,按弃权处理。 4.项目成交后,中标方的保证金抵缴成交款,未中标方退还保证金。 5.中标方须于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交清当年租金、设施农用地地上资产及押金后签订合同,否则保证金转为违约金,该标段将顺延由下一顺位的候选人承包。 6.在项目交易过程中,如发现串标等违规行为,违规者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7.本公告在****网站(http://**.jsnc.****.cn/)及**省农村产权信息服务平台同时发布。 8.公告发布后接受咨询。联系人:赵小飞,联系电话:189****1220 三、其他要求 1.存在土地承包租金拖欠、转包纠纷、未解决的土地承包争议或因此涉诉的单位或个人,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投标人须自行实地踏勘,并在报名前与发包方签订《现场踏勘证明》,投标时须提交该证明,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同时,须签署《情况知晓承诺书》,确认知悉土地现状及该地块上资产情况,避免后续争议。 3.投标人须缴纳年承包租金20%(约12万)及设施农用地地上资产附属物评估价值20%(约19.6万)作为履约保证金。 4.承包期间如发生土地相关矛盾,由承包方自行协调解决。 5.承包期满后,承包方须无条件归还土地,并恢复土地原状(如有特别约定按合同执行)。 6.招标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流入方须与发包方签订正式承包合同,并交清当年租金、设施农用地资产及押金,逾期未签视为自动放弃,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7.中标方享受农业支持保护补贴。 |
附件(3)
江苏省农村产权交易流入方承诺书.pdf下载预览
审查表、.pdf下载预览
审查表、.pdf下载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