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十五五”应急体系规划服务类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区“十五五”应急体系规划服务类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区“十五五”应急体系规划服务类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898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8980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0.00
| 合同号 |
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最高控制价(元) |
所属行业 |
| 1 |
1-1 |
**区“十五五”应急体系规划服务类采购项目 |
1 |
项 |
898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4.采****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节能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 资格承诺函 |
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否则,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本采购文件中若有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补充说明为准。 |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
6.1 2025年11月10日至2025年11月17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6.2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文件获取期限,则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标书代写
7.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7.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与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
7.2获取地点及方式:供应商可按下述地址到****(**市**区大山边路71号)现场购买采购文件,亦可通过磋商公告记载的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致电代理机构,网上购买获取采购文件,成功购买文件后需将所报项目名称、采购编号、供应商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邮箱以及转账凭证发送至邮箱:****@163.com给我司核对登记。
8.采购文件售价:采购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若需邮寄,请加付邮寄费50元。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9.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本章第10条载明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磋商时间及地点:
10.1磋商时间:2025年11月21日 15:00:00(**时间)。
10.2磋商地点:**市**区大山边路71号。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11.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
自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2.采购人:****
地址:**市**区**路315号文旅大厦7楼
邮编:362000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595-****6766
13.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大山边路71号
联系人:施女士、郭女士
联系方法:0595-****5666
邮箱: ****@163.com
附1:账户信息
| 缴纳相关费用账户 |
| 开户名称:**** |
| 开户银行:****分行营业部 |
| 银行账号:230********09195 |
| 特 别 提 示 |
| 供应商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缴纳代理服务费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