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招标的****公司2025年仪表设备采购项目(第三次)(标段一)(项目编号:****)项目的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具体如下:
| 第一中候选人 | 第二中候选人 | ||
| 单位名称 | **** | ******公司 | 广****公司 |
| ****010.00 | ****523.00 | ****248.00 |
公示时间从2025年11月11日00时00分至2025年11月14日00时00分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 ****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 020-****0841
联系地址: **市**区**大道501号
投诉受理部门(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电话:020-****5524
联系地址: **市**区**大道501号
附:评标报告(隐去评委名单)
招标人:****
2025年11月11日
****组****公司2025年仪表设备采购项目(第三次)(标段一)(项目编号:****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 序号 | 投标申请人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 |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
| 1 | **** | 通过 | / |
| 2 | ******公司 | 通过 | / |
| 3 | 广****公司 | 通过 | / |
| 4 | ******公司 | 通过 | / |
公示时间从2025年11月11日00时00分至2025年11月14日00时00分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 ****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 020-****0841
联系地址:**市**区**大道501号
投诉受理部门(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电话:020-****5524
联系地址:**市**区**大道501号
附:资格审查报告(隐去评委名单)
招标人:****
202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