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政地M〔2025〕42号
****政府关于**市2025年度第7批次村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政府: 你市呈报的(泰)地呈字[2025]第24号**市2025年度第7批次村镇建设用地收悉。受省政府委托用地审批权,经**市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将古溪镇常桥村0.2752公顷集体农用地转为集体建设用地。 本次共批准建设用地0.2752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0.2752公顷。****政府依法依规供应,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 二、同意你市通过易地补充方式,落实补充耕地任务0.2752公顷(不涉及水田)。请你市认真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工作。 三、你市要按照批准的用途进行土地开发利用,并督促相关乡镇(街道)充分保障农用地转用土地上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 四、你市要严格执行国土空间规划,确保“三区三线”管控要求、生态管控措施落实到位。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及时供地,并将供******厅备案。
2025年11月4日
抄送:国家自然**督察**局、****规划局 ****印发 2025年11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