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 发布机构: | 阿****社会保障局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 发文字号: | 成文时间: | 2025-11-10 | |
| 公文时效: |
按照《**自治****保障厅 财政厅 ****总局****税务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政策措施的通知》(内人社发〔2025〕18号)及《**自治****保障厅转发关于做好一次性扩岗补助经办工作的通知》要求,2025年度的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含劳务派遣单位)、一次性扩岗补助(含劳务派遣单位)政策执行期将于2025年12月31日结束,为充分发挥失业保险稳岗位促就业作用,请用人单位务必于2025年12月10日前按参保地向盟、旗区人社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网厅自主申请,未按时申请视为放弃享受政策(已享受政策红利的用人单位不再享受)。
一、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政策实施的对象和范围为参保企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 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的20%。对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列入出清名单僵尸企业和不符合当地环保政策的企业不予返还。
二、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
政策实施的对象和范围为企业或社会组织在2024年1月1 日至2025年12月31日之间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三类人员,为其足额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满3个月,且审核时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
三、申请方式
通过**自治****保障厅网站(http://rst.****.cn)网上办事大厅单位办事专栏进行自主申请。详情请咨询参保地同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情况表
| 经办机构 | 联系电话 | 办公地址 |
| ****中心 | 0483-****254 0483-****295 | ****浩特镇腾飞路4号**人力**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大楼313室 ****中心一楼7号综合窗口 |
| ****中心 | 0483-****380 0483-****890 | ****中心一楼22、23****中心窗口 ****浩特镇西**教体大楼715室 |
| ****中心 | 0483-****349 | 阿拉善****服务中心13号就业窗口 |
| ****中心 | 182****7655 | 阿****服务大厅27号就业综合业务窗口 |
| 乌****示范区****保障局 | 0483-****766 | **阿****开发区****服务中心C30号社保综合窗口 |
| ****示范区****保障局 | 0483-****303 | **阿左旗嘉尔嘎勒赛汗镇望湖路 ****示范区人保局109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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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