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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71122XH | 建设单位法人:邹邦连 |
| 邹邦连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县浦坝港镇沿海工业城 |
| ****新增800万米PU皮革生产线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53-塑料制品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925-C2925-塑料人造革、合成革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县浦坝港镇沿海工业城 |
| 经度:121.6815 纬度: 28.92464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2-11-27 |
| 三环建〔2012〕9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0-08-26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7000 |
| 1000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71122XH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1022MA2AKA6H3X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1022MA2AKA6H3X | 竣工时间:2025-01-1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9-2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1-04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 |
| 新增年产800万米PU皮革生产线建设 | 实际建设情况:新增年产800万米PU皮革生产线建设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新增800万米PU皮革 | 实际建设情况:新增800万米PU皮革 |
| 项目位于环境质量达标区,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未增大,污染物排放量在原环评审批范围内。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湿法工艺是把基布送入PU(聚氨酯)树脂溶液中进行预含浸、预凝固、涂层,使基布上充满PU树脂和溶剂DMF等,然后把其送入凝固槽、水洗槽中进行凝固、水洗,然后烘干得到半成品(贝斯)的方法。干法工艺是以离型纸为载体,将PU树脂浆料涂刮在其上(一般涂刮一至三次:底涂、一次面涂、二次面涂),继而进入烘箱烘干除去浆料中溶剂得到PU皮膜,然后将半成品革(贝斯)和PU皮膜挤压粘合、烘干形成合成革制品,最后将离型纸与合成革分离得到成品。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一致,湿法工艺是把基布送入PU(聚氨酯)树脂溶液中进行预含浸、预凝固、涂层,使基布上充满PU树脂和溶剂DMF等,然后把其送入凝固槽、水洗槽中进行凝固、水洗,然后烘干得到半成品(贝斯)的方法。干法工艺是以离型纸为载体,将PU树脂浆料涂刮在其上(一般涂刮一至三次:底涂、一次面涂、二次面涂),继而进入烘箱烘干除去浆料中溶剂得到PU皮膜,然后将半成品革(贝斯)和PU皮膜挤压粘合、烘干形成合成革制品,最后将离型纸与合成革分离得到成品。 |
| 项目无产品新增,生产工艺及原辅料与环评一致,污染物排放种类和排放总量不增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扩建项目实施前,对现有环保措施不到位的部位进行 整改:(1)加强干、湿法生产线的管理,完善密闭收集系统,后处理工序设独立的配料间,湿法配料投料口设集气罩,对配料、印刷工序、喷涂工序、干法、湿法生产线过程中的废气进行收集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2)加大中水回用,中水回用率须满足80%;(3)加强对危险固废的管理,原料包装桶应存放于危废堆场间;DMF回收装置产生产冷凝液应作为危废,由资质单位处理。 (1)厂区内必须实施清污、雨污分流,对车间地面要做好防渗漏措施,储罐底部设置水泥硬化防渗,并按规范要求设置围堰、事故池及废水处理设施等;废水分质收集处理,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水和生产厂区、贮存区的初期雨水应收集后进入废水站处理;每个车间应分别设相应不同类型废水收集池或预处理池,然****处理站;排污管必须做到架空铺设,并进行明显标识。 (2)水泵更换水、浆料车清洗废水、精馏塔清洗废水、水揉废水、后处理喷淋废水、脱胺装置净化水以及生活污****处理站集中处理,实施中水回用,回用率须达80%。建立全厂的冷却水回用系统,严禁冷却水直排。 (3)厂区只许设置一个可供在厂界外监督检查的规范排污口,并安装在线监测监控系统。 (1)认真落实废气收集治理措施,高度重视废气污染防治,建设全厂密封性废气收集系统,烘箱为密闭烘道,原料贮存、反应、投料、搅拌、后处理印刷、喷涂工序、压滤、水环泵、废水站等产生废气的部位均进行收集,有机废气须收集处理达标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环评报告中的要求。合理设置排气筒数量和位置,全厂排气筒原则上不超过三个。 (2)根据本项目的卫生防护距离为 500 米(从厂界边界起算),请遵循相关部门规定,****政府及相关部门严格控制防护距离内的用地和规划,以免今后由此产生污染纠纷。 | 实际建设情况:(1)干湿法配料投料口设集气罩,各生产工序产生的废气进行收集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2)中水回用率满足80%;(3)企业现建有2处危废储存间;DMF回收装置产生的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精馏残渣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厂区内已实施清污、雨污分流,对车间地面做了防渗漏措施,储罐底部设置水泥硬化防渗,并按规范要求设置围堰、事故池及废水处理设施等;废水分质收集处理,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水和生产厂区、贮存区的初期雨水应收集后进入废水站处理;排污管必须做到架空铺设,并有明显标识。(2)厂区的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收集后纳入厂区污水处理设施集中处理。建立全厂的冷却水回用系统,严禁冷却水直排,实施中水回用,减少废水的排放量。(3)厂区只设置一个规范排污口,并已设置在线监测监控系统,并委托****运维。 (1)认真落实废气收集治理措施,高度重视废气污染防治,建设全厂密封性废气收集系统,烘箱设为密闭烘道,原料贮存、反应、投料、搅拌、后处理印刷、喷涂工序、压减、水环泵、废水站等产生废气的部位均进行收集,1条湿法生产线废气经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排放,2条湿法生产线废气经处理后通过16.5米排气筒排放,2条干法生产线废气经处理后通过17.5米排气筒排放,1条干法生产线废气经处理后通过20米排气筒排放,后处理生产线废气经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排放,DMF回收、污水站废气经处理后通过20米高排气筒排放,目前全厂排气筒共有8个。(2)本项目厂界500米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点。 |
| 废水、废气处理设施符合环评要求,未导致新增污染物或污染物排放总量增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合理布置车间及产生高噪声设备用房的位置,风机、锅炉、泵、搅拌机、空压机及冷却塔设混凝土减振基础,设独立间,做好吸隔声治理,做好厂区绿化工作,确保厂界噪声符合排放要求。 固体废弃物做到分类收集,规范堆放,堆放场应做到防渗防雨防臭并设置废水收集沟;开展固废综合利用工作,做到减量化、**化,难以综合利用的必须做到无害化处置;精馏残渣、脱胺装置冷凝液、废清理抹布、废包装材料以及污泥等危险固废必须做好登记、临时储存工作,转移必须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处置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代为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厂界噪声各测点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企业建有危险废物仓库,密闭单间,门口上锁并贴标志牌。该公司对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的选址、设计、运行等基本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 与环评一致,企业DMF废水回收装置已完成升级改造,将现有DMF废液三塔蒸馏回收工艺升级改造为先进的四塔热泵负压低温蒸馏工艺,改造后DMF低温精馏过程中二甲胺产生量少,少量的二甲胺直****处理站处理。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1.497 | 0 | 0 | 0 | 1.497 | 1.497 | |
| 0 | 0.898 | 1 | 0 | 0 | 0.898 | 0.898 | |
| 0 | 0.12 | 0.3 | 0 | 0 | 0.12 | 0.12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989 | 0 | 0 | 0 | 0 | |
| 0 | 179000 | 0 | 0 | 0 | 179000 | 17900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871 | 1.63 | 0 | 0 | 0.871 | 0.871 | / |
| 0 | 28.09 | 41.16 | 0 | 0 | 28.09 | 28.09 | / |
| 1 | 废水处理设施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一级排放标准 | 调节池+反应沉淀池+缺氧池+好氧池/MBR池+消毒池 | 已监测 |
| 1 | 湿法废气处理1号塔废气(1.2.4湿法线前端和干湿发法配料) | DMF排放浓度符合《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2-2008)标准中的相关要求,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中的相关要求 | 1套布袋除尘装置+1套湿法喷淋装置(三级喷淋) | 已监测 | |
| 2 | 1#干法生产线废气 | DMF排放浓度符合《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2-2008)标准中的相关要求,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中的相关要求 | 1套干法喷淋装置(四级喷淋) | 已监测 | |
| 3 | 湿法废气处理2号塔废气(3号线+后处理的压花辊图废气) | 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排放限值要求,DMF排放浓度符合《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2-2008)标准中的相关要求,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中的相关要求 | 1套湿法喷淋装置(三级喷淋) | 已检测 | |
| 4 | 湿法废气处理2号塔废气(3号线+后处理的压花辊图废气) | 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排放限值要求,DMF排放浓度符合《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2-2008)标准中的相关要求,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中的相关要求 | 1套湿法喷淋装置(三级喷淋) | 已监测 | |
| 5 | 2#干法生产线废气 | 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排放限值要求,DMF排放浓度符合《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2-2008)标准中的相关要求,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中的相关要求 | 1套干法喷淋装置(四级喷淋) | 已监测 | |
| 6 | 3#干法生产线废气 | 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排放限值要求,DMF排放浓度符合《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2-2008)标准中的相关要求,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中的相关要求 | 1套干法喷淋装置(四级喷淋) | 已监测 | |
| 7 | 后处理生产线废气 | 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中的相关要求 | 1套废气处理装置(喷淋(三级)+光氧催化+淋洗装置) | 已监测 | |
| 8 | DMF回收塔、危废仓库及污水站废气处理设施 | DMF排放浓度符合《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2-2008)标准中的相关要求,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氨和硫化氢的排放速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中的相关要求 | 1套三级酸洗装置 | 已监测 |
| 1 | 厂界噪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 合理布置车间及产生高噪声设备用房的位置,设混凝土减振基础,设独立间,做好吸隔声治理,做好厂区绿化工作,确保厂界噪声符合排放要求 | 已监测 |
| 1 | 固体废弃物做到分类收集,规范堆放,堆放场应做到防渗防雨防臭并设置废水收集沟;开展固废综合利用工作,做到减量化、**化,难以综合利用的必须做到无害化处置;精馏残渣、脱胺装置冷凝液、废清理抹布、废包装材料以及污泥等危险固废必须做好登记、临时储存工作,转移必须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处置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代为处理。 | 企业建有危险废物仓库,密闭单间,门口上锁并贴标志牌。该公司对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的选址、设计、运行等基本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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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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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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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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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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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做好、落实事故风险防范措施风险事故应急防范工作,加强安全管理,成立专门环保、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制定环保、安全等管理规章制度,重点加强危化品的运输、储存、使用等环节管理,储罐区域设事故应急监控贮水池。结合公司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及加强日常的演练。杜绝突发性污染事故发生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企业已委托相关企业编制完成应急预案并备案,备案编号为331022-2023-019-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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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