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2026年度大型仪器设备集中购置论证工作的通知-西大实设〔2025〕116号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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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2026年度大型仪器设备集中购置论证工作的通知-西大实设〔2025〕116号

各二级单位:

****学校大型仪器设备**统筹配置和保障能力,促进开放共享,提高使用效益,根据《西南大学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办法》(西校〔2024〕71号)和《西南大学大型仪器设备购置可行性论证实施细则》(西大实设〔2025〕108号),经研究,启动2025-2026年度大型仪器(以下简称大仪)设备集中购置论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中论证范围

拟在2025、2026年度购置,且单价在40万元及以上的仪器设备(不包含国家部委已批复项目设备)。

二、集中论证原则

1. 论证是购置大型仪器设备的前置条件,大型仪器设备购置实行“申报-论证-审批”制度。根据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需要,学校坚持勤俭节约、从严控制、合理配置的原则。

2. 论证主要对申购大型仪器设备的必要性、先进性、适用性、合理性以及安装条件、人员配备、共享方案、预期效益等方面进行严格把关。

3.申购大型仪器设备必须明确经费来源。

三、集中论证程序

1. 二级单位论证。申购单位组织有购置需求的老师填写大型仪器设备可行性论证报告(2025版)(附件2、3)、西南大学XX单位2025-2026年度大型仪器设备购置论证汇总表(附件4)、学校现有同类设备统计表(附件5)。单位汇总审查并组织二级单位论证,经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统一提交至****。

2. 校级论证。****对各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校级论证。

3. ****学校规定进行审批,审批结果将反馈至申购单位。

四、注意事项

1. 各单位应根据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学科发展需要,结合实验场地、人员配备、现有设备存量和使用机时等客观情况进行申报。

2. 本次集中购置论证由各二级单位集中申报,不接受个人申报。各单位须高度重视,加强组织,确定专人负责。

3.大仪申购论证自审批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购置单位不得擅自变更申购设备名称及已明确的主要技术参数(如精度、量程、核心功能模块等)。因设备停产、技术迭代、需求调整等特殊情况确需变更的,购置单位须提交书面说明(含变更原因、新参数与原论证目标的匹配性分析),按原论证审批流程重新履行审核或论证程序,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4. 未进行购置论证或论证暂缓购置、不购置的大型仪器设备,不予执行采购。

五、时间安排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申报,于2025年11月28日之前将单位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26.com,纸质版(一式一份)交至****333办公室。

****将于12月上旬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校级论证。

联系人:吴佳 ****2488,张国娜 ****3561

附件:

1.西南大学大型仪器设备购置可行性论证实施细则

2.西南大学进口大型仪器设备可行性论证报告(2025版)

3.西南大学国产大型仪器设备可行性论证报告(2025版)

4.西南大学XX单位2025-2026年度大型仪设备器购置论证汇总表

5.学校现有同类设备统计表

6.政府采购品目

****

2025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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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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