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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单编号:****
二、报价有效期:90天
三、采购执行单位:****
四、采购标的名称:**电建脱硫脱硝超低排放EP项目
具体规格、技术指标及售后服务要求等详见下表。
| 1 | 脱硫脱硝超低排放设备 | 1 | 13% | 2027-05-30 | **省**市乍浦镇 | **** | ||
| 2 | 脱硫脱硝设计费 | 1 | 6% | 2027-05-30 | **省**市乍浦镇 | **** |
五、拟采购物资、施工或服务的说明:
****电厂四期扩建项目10号机组脱硫脱硝超低排放项目的设计及设备采购工作(EP)。
六、采用单一来源的原因及说明:
一、****发改委第16号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和《****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办(2017)19号)规定,本项****电厂四期扩建项目10号机组EPC总承包项下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范围。 二、****国资委、****财政厅、**省审计厅《关于加强**省省属企业采购管理的指导意见》(浙国资发〔2022〕12号)附件《省属企业采购方式(非依法必须招标)与适用情形(五)》第6条关于单一来源采购规定:在价格公允的前提下,潜在供应商与企业存在控股关系,****集团控股企业,且有相应资格能力提供相关货物、工程或服务的,可采取单一来源采购。
七、拟定供应商名称:****
拟定供应商地址: **省**市**区华星路99号(**东软创业大厦)
八、公示有效期: 2025-11-11 至2025-11-14
九、如对以上公示有异议,请与下表所列联系人进行联系。
| 采购执行人:樊工 | 电话: 157****3842 |
| 联系地址:**省**市乍浦镇 | 电子邮箱:****@163.COM |